正安縣2016年縣城學校選招教師實施方案
為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切實解決縣城學校大班額問題,結合我縣實際,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縣城學校面向全縣在職教師公開選招部分中小學教師。為保證選招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方案。
一、選招工作組
組 長:蔡 勇(縣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劉盛剛(縣教育局副局長)
何濟陽(縣教育局副局長)
吳金勇(縣教育局副局長)
曾潤良(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
成 員:曾潤啟 楊 旭 韋延海 向 侃 黎廷輝 唐 波 張衛(wèi)東
二、選招原則
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
三、選招學科和人數
1、正安三中:語文1名、數學1名、英語1名,共3名。
2、正安七中:語文1名、數學1名、地理1名、生物1名、體育1名,共5名。
3、正安八中:語文4名、數學4名、英語4名、物理3名、化學2名、生物2名、政治2名、歷史2名、地理2名、音樂1名、體育2名、美術1名、計算機1名,共30名。
4、正安二。赫Z文7名、數學3名,共10名。
5、正安三小:語文2名、數學1名,共3名。
四、選招范圍和條件
1、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
2、在我縣公辦學校工作的在崗教師且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3、高學段在職教師不能參加低學段教師職位選招。
4、學歷:
(1)小學、初中教師職位選招,大專及以上學歷;
(2)正安八中教師職位選招,本科及以上學歷。
5、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師不能參加選招:
(1)擅自離崗者;
(2)2013年以來受過黨紀、政紀處分者;
(3)2013年以來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小學教師本學年教學效果在本鄉(xiāng)鎮(zhèn)綜合排名末位者;初中教師本學年教學效果在本校綜合排名末位者;
(5)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五、選招實施程序及辦法
1、選招工作在縣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縣教育、人事、編辦、監(jiān)察等組成聯合工作組進行選招。
2、報名及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報考學科必須與所學專業(yè)一致。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請考生務必按照招聘方案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方案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并視情節(jié)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符合本次教師選招條件的對象統(tǒng)一參加筆試。由縣選招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人員進行命題、考試。筆試內容:初中英語、地理、生物、體育等學科為初中至高中教材,其他學科為分段學科現行教材。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4、根據筆試成績(報考正安八中筆試成績必須達75分以上),按從高到低擇優(yōu)確定選招人員,并分段分學科依次選崗。各選招學科若有分數并列的,取學歷高者;若學歷相同,取工作年限長者,報經縣選招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正式公布選招人員并完善手續(xù)。
六、有關事項
1、報名:2016年7月30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前在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
報名須攜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驗原件,復印件由報名點留存),并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張。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2)畢業(yè)證書;(3)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4)所在學校出具同意報考、工作簡歷及本學年教學效果及現實表現證明(小學必須由鄉(xiāng)鎮(zhèn)中心小學校長簽字并加蓋公章,中學由本校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5)填寫好的《正安縣2016年公開選招教師報名表》、《正安縣2016年縣城學校選招教師政審表》。
2、資格審查公示時間:2016年8月1日。
3、領取準考證時間:2016年8月6日下午3:30—5:30在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
4、筆試時間:2016年8月7日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正安縣教師選招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7月18日
相關附件:
正安縣2016年公開選招教師報名表.doc
正安縣2016年縣城學校選招教師政審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