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工作全部結束后,參加筆試和面試的考生按照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總成績占40%計算考生的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總成績×40%
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另行加試,按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范圍。
考試工作結束后,由各旗縣區(qū)教育局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報市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將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在赤峰人事考試信息網上一并公布。
(七)體檢和考核
⑴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各旗縣區(qū)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市直屬學校招聘教師體檢由市教育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旗縣區(qū)學校招聘教師由各旗縣區(qū)教育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內蒙古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體檢結果按照管理權限報市、旗縣區(qū)教育局。
體檢時,各旗縣區(qū)教育局和用人單位要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忌w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的,從參加該崗位應聘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⑵考核工作在體檢結果公示完成后進行?己斯ぷ饔筛髌炜h區(qū)教育局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核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考核不合格的出現的空額,從參加該崗位應聘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赤峰人事考試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為7天。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市直屬學校由市教育局負責辦理聘用手續(xù);旗縣區(qū)中小學校的擬聘用人員由各旗縣區(qū)教育局根據本地區(qū)教師需求情況,統(tǒng)一落實考生工作崗位,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1)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2)在本次招聘通知下發(fā)前被新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被新聘用到事業(yè)單位的(列編招聘),聘用通知下發(fā)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3)對與事業(y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至6個月,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期間,市教育局監(jiān)察部門負責全程監(jiān)督。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
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各旗縣區(qū)對報名資格初審和面試資格復審要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fā)生的問題,一經發(fā)現要嚴肅查處。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報考者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擾亂正常考試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fā)布等事宜,將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 http://www.cfpta.com.cn )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市教育局政策咨詢電話:0476-8333656、8825147
旗縣區(qū)政策咨詢電話:
紅山區(qū)教育局 8882322
松山區(qū)教育與科技局 5867707
克什克騰旗教育局 2831707
林西縣教育與科技局 5350812
阿魯科爾沁旗教育局 7235729
巴林左旗教育局 7862696
巴林右旗教育和科技局 6230599
翁牛特旗教育局 6360360
喀喇沁旗教育局 5822236
寧城縣教育局 4230070
敖漢旗教育局 5902356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咨詢電話:8332636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6-8333110、15704760110(赤峰市教育局監(jiān)察室);
本簡章由赤峰市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
2.2016年赤峰市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考務費減免申請表。
赤峰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