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濟南市市中區(qū)教育系統(tǒng)考選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區(qū)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充實新建學校骨干教師隊伍,根據市中區(qū)教育系統(tǒng)所屬事業(y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所屬部分新建中小學面向全省公開考選中小學學科教師,現(xiàn)將2017年濟南市市中區(qū)教育系統(tǒng)考選中小學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范圍和基本條件
(一)報名范圍:全省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濟南市教育局、濟南市各區(qū)縣教育局(管委會教體局)直屬各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在本次報名范圍之列。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2.報名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及相應證書。
4.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或考選中,被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名。報名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5.具有所報考相應學段學科三年及以上教學工作經歷。
二、考選崗位及計劃
本次共確定公開考選計劃30名。具體崗位、人數及條件要求詳見《2017年市中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考選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2)。
三、報名時間、資格初審、報名材料交報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報名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7年4月10日9:00-4月11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4月10日11:00-4月12日12:00
繳費時間:2017年4月10日11:00-4月12日24:00
報名、繳費網址:濟南市市中區(qū)教育局網站(http://www.jnszjy.net/)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每人按學科分類(崗位)和崗位分組進行一次申報,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前多次登錄填報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2.單位初審。區(qū)教育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jié)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網上報名期間,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查詢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須及時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名資格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4.招聘計劃的調整。報名結束后,區(qū)教育局對審查通過人數進行統(tǒng)計,報名人數達不到1∶7比例的,按以下原則執(zhí)行。各學科考選計劃人數與報考審查通過人數之比應至少達到1:3,達不到1:3的,計劃考選1人的,取消考選計劃,計劃考選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考選計劃,取消或核減的計劃可調整給同學科的其他組別崗位;報名信息一經審查通過,不得更改。對報名取消考選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報名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下午16:00前給予一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的機會。調整情況將在濟南市市中區(qū)教育局網站及時公告。
5.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通過的,在網上繳納考務費,標準為70元/人。
6.打印答辯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于4月13日14:00至考試集合前半小時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答辯準考證,答辯時間和相關事宜見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所填報(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確認工作,其中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確認采取網上查看報名人員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確認,一經確認,不能更改。
(三)交報材料。需要報名人員登陸濟南市市中區(qū)教育局網站http://www.jnszjy.net下載《2017年濟南市市中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考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按要求規(guī)范填寫。
答辯后現(xiàn)場交報的資格審查必查材料有:①《報名表》(提供本人手寫原件,字跡工整);②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報名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③畢業(yè)證原件外,與報名提交的畢業(yè)證相對應的《就業(yè)報到證》,研究生學歷畢業(yè)生需要同時提供本人本科段的畢業(yè)證;④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語文學科要求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⑤教師資格證;⑥留學回國人員報名者,需同時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⑦現(xiàn)聘用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原件(證明模板另附);報名者本人自行處理與現(xiàn)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事宜(截止日為在考核體檢合格公示期滿后第一個工作日)。⑧其他材料,主要交報榮譽證書,其中縣區(qū)級及以上教育教學綜合榮譽如教學能手、優(yōu)秀班主任和區(qū)優(yōu)質課一等獎等榮譽優(yōu)先交報(證書遺失的,需提交相關部門的表彰文件)。
在考選單位組織進行答辯考試結束后,需要報名人員現(xiàn)場提交上述所需審查材料的原件,同時提交除《報名表》、《單位同意報名證明》以外的其他所有必查材料的復印件(要求按上述序號排序裝訂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