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忌氄\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國有企業(yè)在崗人員以及政府雇員、“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報名現(xiàn)場確認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3.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根據(jù)《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fā)〔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guī)定,對在2014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0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時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并在報名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加分資格審核。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5.招聘崗位設定面向我縣生源,或戶口在惠來縣,或父母(配偶)戶口在惠來縣等戶籍條件的,考生應按實際情況和公告的崗位條件報名。
6.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考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考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職責的承諾,違背承諾的記錄在案,2年內不得報考我縣機關事業(yè)單位。
7.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fā)《準考證》!稖士甲C》由報考者于2017年7月21日持本人身份證按報考單位類別分別到原現(xiàn)場確認點領取。
六、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根據(jù)按崗設考原則,本次筆試共分三類:
(1)教育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2)衛(wèi)生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衛(wèi)生類)
(3)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
每個科目分別測試從事本類別崗位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與基本素質。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7年7月23日,各科目考試時間為90分鐘。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3.其它: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shù)為6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
(二)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含并列分),若列為面試對象的考生自動放棄的,可按筆試成績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為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shù)確定人選。
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惠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三)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范(試行)》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時間進行。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shù)為6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具體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由縣人社局另行通知。
(四)成績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3位。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七、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不再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體檢事項由縣人社局會同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疾觳缓细窕蛘叻艞壠赣玫,不再遞補考察人選。
九、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縣人社局網站和各招聘單位進行公示,同時在招聘單位明顯位置張貼,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縣人社局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xù),兌現(xiàn)相應待遇。
經本次公開招聘聘用的人員,應承諾在用人單位服務5年。服務期未滿因個人原因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加我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考錄或公開招聘。
十一、其他事項
1.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人社局和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解釋。
附件1:惠來縣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
附件2:惠來縣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2-1)
惠來縣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個人信息表(2-2)(含填寫表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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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惠來縣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惠來縣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