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縣級及其以上各種獲獎證書。驗原件、交1份復印件。
(2)近兩年的教案及所教學科成績(加蓋學校公章、校長簽字)。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證明中要寫明參工時間、現(xiàn)任教學科、工作表現(xiàn)、是否同意報考等信息,經(jīng)校長簽字同意。
(4)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照片1張。
4.資格審查通過參加筆試教師名單于7月26日在會澤教育信息網(wǎng)(網(wǎng)頁鏈接)和會澤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三)筆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領取準考證地點:會澤縣教育局便民服務中心。
3.筆試時間:7月29日下午16:00-18:00。
4.筆試地點:具體考點、考場、座位號見準考證。
5.筆試其他事項。
(1)原則上招聘崗位的計劃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須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崗位招聘人數(shù)進行招考。筆試分崗位閉卷考試,實行單人單桌,每個考場原則上不超過30人。考試違紀或作弊按照《國家教育統(tǒng)一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執(zhí)行,考試違紀或作弊者取消競聘資格?紕展ぷ饔煽h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2)筆試內容:現(xiàn)行普通高中學科教材內容,滿分100分,占招聘總成績的50%。
(3)筆試成績公布時間、地點:7月30日上午9:00在會澤縣教育局便民服務中心處公布。
(4)參加筆試的教師對筆試成績如有疑問,可于7月30日下午2:30—6:00到教育局人事科辦理查分申請。
(四)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jù)各學科招聘崗位數(shù),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特殊崗位達不到1:2比例的,由會澤縣教育局報會澤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批準,方可舉行面試。
2.面試由會澤縣教育局人事科組織實施,制定《面試實施辦法》并于面試前在會澤教育信息網(wǎng)上公布。
3.面試以講課或說課方式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占招聘總成績的50%。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擬調聘教師名單
面試結束,根據(jù)各學科招聘崗位數(shù),按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到低1:1的比例確定擬調聘人選,會澤縣教育局對擬調聘人選進行體檢、考察,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調聘人選進行公示。
(六)辦理調聘手續(xù)
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調聘程序和規(guī)定辦理調聘手續(xù)。因自動放棄或不符合選調條件導致崗位空缺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考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競聘資格:報名、筆試等環(huán)節(jié)及其他事項在規(guī)定時限內不按時參與的;不按時、不如實提交規(guī)定的證件材料的;有弄虛作假行為或違紀行為的。
(二)招聘工作必須遵守組織原則和有關規(guī)定,必須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整個過程邀請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三)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教職工調聘工作的相關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按規(guī)定實行公務回避。
(四)在招聘過程中,對違反招聘紀律或填報虛假信息報名的報考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會澤縣教育局、招聘學校參與組織考試的工作人員,如工作不認真、把關不嚴、徇私舞弊,嚴肅追究責任。
(六)本公告事項由會澤縣教育局及招聘學校負責解釋答復,未盡事項另行公告(通知)。
會澤縣教育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