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每個崗位有效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才能開考,如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節(jié)余下來的計劃數(shù),由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經同級人事部門批準可以取消、核減崗位或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調節(jié)到其他崗位,并予以公布。
9.通過資格初審的公開招聘考生于2020年5月27日至 28日工作時間內可在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同放棄考試資格。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5月30日9:00-11:00,考試時量為120分鐘。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崗位專業(yè)相對應的文化知識、教育學及教育心理學知識。
3.成績合成:筆試總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名單在北塔區(qū)政府網(http://www.beita.gov.cn)公布。
5.參加筆試的所有考生須佩戴口罩,憑湖南省通用的綠色健康碼進入考點,并接受體溫檢測。
6.實際參考人數(shù)末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分數(shù)須達到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
(三)資格復審
1.筆試后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由區(qū)教育局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2.資格復審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其中音體美1:3)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如最后一名入圍人員有多名筆試成績相同者,則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3.資格復審內容。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職在編的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考試資格。提交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復審不合格。
5.資格復審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擬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計劃2∶1(音體美3:1)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四)面試
1.面試對象:
a公開招聘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崗位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2:1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音體美專業(yè)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且資格復審合格的,則一并進入面試。
b如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為1:1的比例,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程序。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單原件及筆試準考證,證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方式:上微型課(10分鐘)、技能展示。面試成績由微型課占50%、技能展示占50%合成。
美術教師:上微型課(10分鐘)、技能展示(60分鐘)。
技能限素描、水彩、國畫、速寫、水粉畫特長展示,自備繪畫工具、材料。
音樂教師:上微型課(10分鐘)、技能展示(5分鐘)。
技能限聲樂特長展示。
體育教師:上微型課(10分鐘)、技能展示(5分鐘)。
技能限籃球特長展示。
其他教師崗位:上微型課(10分鐘)
4.面試成績:面試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
5.面試由區(qū)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jiān)督,區(qū)紀委、監(jiān)委派駐區(qū)教育局紀檢組全程監(jiān)督。
6.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及入圍體檢名單將在北塔區(qū)政府網(http://www.beita.gov.cn)公布。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根據招聘計劃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筆試成績相同的,第一學歷高的優(yōu)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