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報到的,視為放棄筆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因其它個人原因無法參加筆試的考生,視同放棄筆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面試預計在筆試后一周左右進行,自筆試結束后請考生盡可能避免跨省旅行,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有新發(fā)本土病例地區(qū),如必須前往,請務必做好個人防護,且返回后要按照相關防控措施執(zhí)行。
五、網(wǎng)上打印筆試準考證前,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文件,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應聘人員點擊“打印”按鈕,即代表作出以下承諾:“本人已認真閱讀《2020年6月?lián)P州市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網(wǎng)上告知暨應聘人員承諾書》,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在此鄭重承諾:本人填報、提交和現(xiàn)場出示的所有信息(證明)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保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如有違反,本人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附件2
關于來自北京市應試人員疫情防控有關事項的告知書
根據(jù)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全省2020年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筆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0]113號)精神和目前江蘇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現(xiàn)對來自北京地區(qū)參加2020年6月?lián)P州市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筆試的應試人員疫情防控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目前仍在北京市的應試人員,如與北京市確診病例及相關病例行程軌跡有交集的,或屬于北京市高、中風險地區(qū)的,或到過北京新發(fā)地批發(fā)市場、京深海鮮市場等風險場所的,來揚后需進行14天集中隔離。
2.7月2日以后來揚的應試人員,如來自北京市高、中風險地區(qū)的,或到過北京新發(fā)地批發(fā)市場、京深海鮮市場等風險場所的,或接觸過風險市場相關人員的,需進行14天的集中隔離觀察(自來揚之日起算)?荚嚽,如已解除隔離觀察,“蘇康碼”為綠碼、現(xiàn)場測量體溫低于37.3℃且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應試人員,可憑解除隔離證明參加考試。
3.來自北京市、非以上情形的應試人員,參加考試進入考點時須提供有效的7天內核酸檢測為陰性報告,并且“蘇康碼”為綠碼、現(xiàn)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在當?shù)貐⒓訖z測有困難的,可按江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公示的核酸檢測點預約來揚檢測。核酸檢測有一定時間周期,請注意提前預約,提前來揚參加檢測,不要錯過考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