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分。
1.表彰類,近5年來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按國家、省、市、縣級分別加2.5分、2分、1.5分、1分;
受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的,按國家、省、市、縣級分別加2分、1.5分、1分、0.5分(同年度同類別表彰只加一次分,以最高等次加分,不累計加分)。表彰包括: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師德先進(標兵等)、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團(隊)干部、優(yōu)秀共產黨員。
2.近5年來在縣級及以上優(yōu)質課展評活動中獲三等獎以上的,按國家、省、市、縣級分別加2分、1.5分、1分、0.5分,以教育行政部門或同級別教科研單位公章為準。
3、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壇新秀按國家、省、市、縣級分別加2分、1.5分、1分、0.5分。
4.加分總分不超過10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需同時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xiàn)場確認后加分(證明材料無效,不能同時提供加分材
料進行現(xiàn)場確認加分的,不再進行補加分;論文不加分。證書截止時間2020年7月17日)。
六、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名額,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由縣教育局組織加試確定名次)。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考試的人員不符合遞補規(guī)定條件或無人遞補的,不再遞補。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工作業(yè)績等方面情況,并對其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不符合遞補規(guī)定條件或無人遞補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
根據考調人員考試總成績確定擬考調人員,并在雅安人事考試網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九、辦理手續(xù)
公示無異議的,對擬調動人員報縣人事調配聯(lián)席會議審定后辦理調動手續(xù)。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考調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附件:
滎經縣教育局
滎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