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復審
2021年7月,會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對體檢合格人員報名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定為正式聘用人員。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等原因而造成的空缺崗位,分類別、分學科按照本次考試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在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選崗和聘用
1.簽約引進人員按面試成績優(yōu)先選崗,剩余崗位分學科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選崗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選崗后,報請縣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同意后,由有關部門辦理聘用(調動)等相關手續(xù)。
五、待遇
錄用人員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工資待遇,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直接享受轉正定級工資,符合條件的可享受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省內高校畢業(yè)生按相關規(guī)定享受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聘人員在我縣最低服務期年限為5周年,違約者按我縣有關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服務期內一律不予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其他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1)正式錄用時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及相應學科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的;
(2)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3)體檢不合格的;
(4)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
(5)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6)近五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7)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規(guī)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招聘公告相關事項由會昌縣教育科技體育局負責解釋。
會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