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浙江省舟山中學(舟山市定海區(qū)臨城街道定沈路285號)。
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提供現(xiàn)場報名時要求的材料(所有證件證書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
2.本科、研究生階段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或相關證明);
3.留學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件、證明;
4.《浙江省舟山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
5.崗位需要的相關證明或證書;
6.一寸彩照2張;
7.報名人員也可攜帶能反映個人能力和業(yè)績的相關資料,如獲獎證書等。
七、考試
資格審核通過的人數(shù)在招聘計劃數(shù)6倍及以內的,直接進入面試;資格審核通過人數(shù)超過招聘計劃數(shù)6倍的,增加面談環(huán)節(jié),根據(jù)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的6倍確定面試對象。面談時間初定2021年4月10日下午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告知。面談成績不計入考試成績。
考試形式為面試,包括說課和結構化面試兩部分,各占考試成績的50%,主要考察適崗能力、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荚嚱Y束,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考試成績相等,以說課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還相同的,則加試。
考試由舟山市教育局會同舟山中學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及考察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
本次招聘工作中,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舟山中學負責組織實施。
九、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和舟山市教育網(wǎng)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納入事業(yè)編制。
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在規(guī)定時間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須在工作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監(jiān)督電話:0580-2600333。
(三)對應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四)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試相關的考生防疫須知(見附件3)
附件:附件.docx
1.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舟山中學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2.浙江省舟山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
3.考生防疫須知
舟山市教育局
浙江省舟山中學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