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及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人社局《關于印發(fā)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進人等文件的通知》(黃組字〔2010〕12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對2011年度市直部分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17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
(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1年度市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崗位人員17名。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8月11日在中國·黃山網(http://www.huangshan.gov.cn/)、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黃山教育網(www.hsedu.cn)、黃山市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hsrskp.cn/)及相關媒體上統(tǒng)一發(fā)布招聘公告。招聘計劃一經公布,不得變更。考務等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xù)在中國·黃山網、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黃山教育網及黃山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發(fā)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埔陨袭厴I(yè)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皥罂紬l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8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xiàn)役軍人;
(四)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五)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六)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1年8月20日至8月24日共5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報名地點在黃山市人事考試中心(黃山市屯溪區(qū)黃山東路89號,聯(lián)系電話0559--2354480),逾期不再補報。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1)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屬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2011年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1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真實,將取消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須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如實填寫《黃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根據(jù)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費用按每人每科45元繳納。
農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符合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xù):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同時均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3)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數(shù)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該崗位招聘或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數(shù),并及時告知應聘人員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截止時間為8月25日(上午8:00-12:00),改報地點市人事考試中心。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特殊崗位(專業(yè))崗位,經市人社局批準后方可開考。
五、統(tǒng)一考試
2011年度市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人員統(tǒng)一考試(筆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統(tǒng)考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部分為30分、“專業(yè)知識”部分為70分!肮不A知識”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等;“專業(yè)知識”指考生所報考學科的相關專業(yè)知識(以高中知識為起點)。
統(tǒng)考筆試時間為2011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
應聘人員于2011年8月26日到黃山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電話:0559—2330639)領取《準考證》?荚嚨攸c設在黃山市屯溪區(qū)。對報考本次招聘崗位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高校畢業(yè)生,請于2011年8月20日至24日報名期間,攜帶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與縣(市、區(qū))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xié)議書或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到黃山市人事考試中心人社局窗口申報加分,按規(guī)定程序審核后統(tǒng)考筆試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tǒng)考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輪面試。
六、面試
面試人員根據(jù)招聘崗位數(shù),在同崗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名單在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黃山教育網、黃山市人事考試中心網公布。請面試人員在8月28日(下午15:00-18:00)到黃山市人事考試中心(黃山東路89號,聯(lián)系電話:0559--2354480)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同時,按規(guī)定辦理面試繳費手續(xù)。
面試方式: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教育教學實踐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說課內容由各學科專家組根據(jù)學科的特點確定。應聘人員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準備時間(包括寫教案)為30分鐘,說課時間20分鐘。
面試工作由市人社局會同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數(shù)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程序。
七、成績合成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依統(tǒng)考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其中:統(tǒng)考筆試成績占55%,面試成績占45%。
八、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人選按崗位招聘數(shù),在同崗位面試人員中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并在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黃山教育網、黃山市人事考試中心網公布(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確定;筆試和面試都相同的,采取加試辦法確定)。體檢考察由市教育局及其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按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招聘崗位體檢或考察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面試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體檢工作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根?jù)擬招聘崗位要求,對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情況進行考察。實施考察時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疾煨〗M要通過查閱檔案、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面談等方式,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做出評價并寫出書面考察報告。
九、簽約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招聘信息發(fā)布的范圍內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經市教育局審查后,將相關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履行報批手續(xù)。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或未能按時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人事部關于在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2〕35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guī)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十、有關事宜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本次招聘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
本《公告》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9-2355343(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559-2527706(市教育局人事科)
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黃山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