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開招聘面試。
(1)面試方式及內容。凡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可以參加面試。面試方式為模擬上課,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tài)、言語表達、思維能力等教學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
(2)面試的組織管理。面試由金城江區(qū)教育局會同金城江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招聘單位所在教育集團學校負責實施。面試嚴格實行考官、考生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采取抽簽方式確定,考生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面試考場的面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招聘實施部門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脊侔纯忌嬖囆蛱柦o予評分?忌嬖嚂r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按扣3分處理。
(3)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面試通知書由河池市金城江區(qū)教育局在面試前,通過Q群等方式通知考生領取。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最終得分為本次面試成績,考生面試成績在同一考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根據考生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相同崗位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兩人以上面試成績并列時,通過現場加試方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四、體檢考察
(一)體檢。由河池市金城江區(qū)教育局會同河池市金城江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及其要求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忌鷮w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單位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可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由河池市金城江區(qū)教育局會同河池市金城江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各招聘單位負責進行?疾靻挝粎⒄铡蛾P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fā)〔2014〕9號)和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誠信記錄、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以及經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考察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其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審批及聘用
(一)公示。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河池人才網、本單位工作區(qū)域或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日。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考生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填寫《河池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經河池市金城江區(qū)教育局、河池市金城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審核,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獲聘人員服務期限不低于3年。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招聘紀律
(一)實行誠信考試制度。報考人員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同時,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違反疫情防控規(guī)定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考生在招聘過程中有自愿放棄資格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書面申請,不按要求提交書面放棄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2名工作人員做好記錄并簽字確認。
考生有失信行為的,報有關部門按下列辦法處理:
1.進入面試、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但不予處罰;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1年內不得報考金城江區(qū)事業(yè)單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2年內不得報考金城江區(qū)事業(yè)單位。
2.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金城江區(qū)事業(yè)單位。
3.報考人員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報到的,以及報到后在試用期內無故放棄的,5年內不得報考金城江區(qū)事業(yè)單位。
(二)資格審查驗證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工作,對因資格審查不嚴造成的后果,由審查人員和招聘單位共同承擔相應責任。考生報名登記表等資格審查材料及面試過程錄像、考生面試成績等評分原始材料是報考人員參加招聘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的重要憑證,由各招聘單位負責長期妥善管,以備查看。
(三)實行回避制度。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凡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與考生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四)招聘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及考生在公開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七、有關說明
(一)招聘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和面試費。
(二)考生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實施單位在河池人才網和有關Q群發(fā)布的最新公告通知等,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中小學教師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組織單位無關。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基數。
本公告主要由河池市金城江區(qū)教育局和河池市金城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金城江區(qū)教育局聯系電話:0778-2281164;金城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0778-2113283,其他相關事宜與招聘單位,各具體招聘單位聯系電話詳見《計劃表》(附件1)。
1.河池市金城江區(qū)2022年自主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2.河池市金城江區(qū)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河池學院專場).xls
3.河池市金城江區(qū)2022年自主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xls
4.《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21年版)》.xls
5.《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0年版)》.docx
河池市金城江區(qū)教育局河池市金城江區(qū)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