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評審人員名單及引進計劃取消或減少的崗位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評審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評審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評審時間和地點及其他相關事宜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四)總成績計算及其他事項
1.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進行計算: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占40%、評審成績(百分制)占60%。
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評審成績×60%
以上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末位并列的,評審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筆試成績、評審成績、總成績均相同,則重新組織評審,以新一輪評審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2.其他事項
(1)若某崗位進入評審環(huán)節(jié)時,末位考生考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評審。
(2)報考人員須參加報考崗位規(guī)定所有科目的考試,若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引進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3)進入評審人員名單公布后,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評審,導致參加人數未達引進比例的,不再減少引進崗位計劃數。
(4)進入體檢及以后環(huán)節(ji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棄資格的,五年內不得參加貴陽市范圍內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和高層次人才引進。
(五)體檢
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各引才單位組織進行,體檢必須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貴州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主檢醫(y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做出判斷的,由引才單位研究同意后可進行復查。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guī)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引才單位同意后組織復檢。超過3日提交的復檢申請不予受理,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各引才單位組織,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由縣引才辦公室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六)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己藘热葜饕ǹ忌恼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引才簡章》規(guī)定的不得報考人員,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工作由各引才單位組織實施?己私M由2人及以上中共正式黨員組成,考核組應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
考核不合格的,由引才單位報經縣引才辦公室審核并確認后,取消進入下一引才環(huán)節(jié)資格。
體檢和考核程序中,因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考核,產生的崗位空缺經引才單位研究后,可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
(七)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xù)
1.公示
經筆試、評審、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2.辦理聘用手續(xù)
按照省、市關于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結果報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各引才單位根據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權限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工作要求及有關說明
(一)紀律監(jiān)督
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關于回避制度的規(guī)定,對違反回避規(guī)定的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相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引才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若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疫情防控
報考人員在引才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三)本次引才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上發(fā)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看。
(四)本次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五)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guī)定時,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引才簡章》解釋權屬縣引才辦公室,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考生查詢《引才簡章》及其他引才相關通知請登陸:
修文縣人民政府網(www.xiuwen.gov.cn)
(七)本次引才工作未盡事宜,由縣引才辦公室研究確定。
政策咨詢電話:
0851-82329814(修文縣引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jiān)督電話:
0851-82326910(修文縣紀委縣監(jiān)委)
1.修文縣2022年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一覽表.xls
2.修文縣2022年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信息表.doc
修文縣2022年引進高層次人才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