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河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jù)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fā)〔2006〕4號)和州人事局《關于印發(fā)<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州人發(fā)〔2006〕1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共307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見《劍河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為做好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州戶籍或本州生源的應、往屆中專(中師)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中專、中師學歷報考者僅限2013年5月11日前系本縣戶籍或本縣生源;具體條件以《職位一欄表》附件1為準);
2.黔東南州外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的往屆畢業(yè)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現(xiàn)仍在黔東南州服務(含服務期已滿的人員)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選聘生(此4類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其中:“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選聘生服務期(截止2013年5月11日)需滿1年及以上。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yè)心,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5年5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8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3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5.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fā)〔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體檢合格標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yè)(單位)、縣(市)的應屆畢業(yè)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以及參加2013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5.2010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yè)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6.2008年1月1日以來招考錄用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7.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相關資格條件的;
8.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開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gov.cn/)、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劍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jhx.gov.cn/)公告公示(通知公告)欄等向社會公布招聘的崗位、數(shù)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fā)布唯一官方網站為劍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jhx.gov.cn/)。
三、報名、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3年5月11日9:00至5月15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證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根據(jù)所報崗位要求,填寫《劍河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劍河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職位一覽表》、《報名表》及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5月18日17:00前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用于資格復審。報名時統(tǒng)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下同)?忌鷳獪蚀_留下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與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lián)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3年5月11日9:00至5月17日17:00。
1.資格初審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tǒng)一組織下,由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資格初審部門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必須在48小時內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資格初審部門對照本《實施方案》及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3年5月15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資格初審部門及資格初審工作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考生《報名表》信息一式兩份,供現(xiàn)場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huán)節(jié)時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經黔東南州人社局審核同意后,由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有誤的,須本人向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經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3年5月15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3年5月16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崗位不得修改),資格初審部門在5月17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網上報名失敗。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3年5月11日9:00至5月18日17:00期間,登陸“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3年6月4日9:00至6月7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