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者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三)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fā)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本次招聘各崗位報名人數(以繳費人數確定)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需相應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引進優(yōu)秀教師核減的招聘人數補充到公開招聘(附件1)對應學段對應學科崗位。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委托專門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承擔命題和閱卷工作。
筆試科目: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師職業(yè)道德等;其他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參加考試時,應試者須持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荚嚂r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二)面試
會計、醫(yī)療保健、引進優(yōu)秀教師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其他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筆試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進入面試。
普通專業(yè)教師崗位面試,按所報崗位及學科,采取在現行教材中隨機抽課的方式講一節(jié)與申報專業(yè)、層次相一致的微型課,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體音美舞蹈等特殊專業(yè)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講微型課加專業(yè)才能展示的方式,講微型課、專業(yè)才能展示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幼兒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講故事課加個人才能展示的方式。講故事課要求面試者從題庫中隨機抽取題目講故事;個人才能展示主要進行彈唱、舞蹈表演等。講故事課和個人才能展示滿分均為100分。
會計、醫(yī)療保健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進入面試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職業(yè)資格證(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醫(yī)師資格證)、未就業(yè)人員的就業(yè)報到證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報考引進優(yōu)秀教師崗位人員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聘任證、符合條件的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式2份;留學回國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式2份。
提交網上打印的《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及在職人員所在單位與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到駐馬店市人才市場(健康路西段476號)進行面試資格確認。
經面試資格確認合格者,核發(fā)面試通知單;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逾期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資格確認時間在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zmd.lss.gov.cn)、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公布。
如出現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考試總成績
1、普通專業(yè)教師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幼兒教師和體音美舞蹈等特殊專業(yè)教師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х40%+講課成績х30%+才能展示成績х30%。
3、引進優(yōu)秀教師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4、會計、醫(yī)療保健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出現末位考試總成績相同情況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出現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要求,參照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流程和操作手冊執(zhí)行。
七、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與政審。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具體考察工作按照《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fā)〔2006〕2號)制定考核和政審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如出現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一次性遞補體檢、考察。
八、擬聘人員選擇學校崗位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各擬聘用崗位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選擇相應的學校(見附件2、附件4)。
九、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并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xù),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簡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5年駐馬店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等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2、2015年駐馬店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等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3、2015年駐馬店市市直學校引進優(yōu)秀教師崗位表.xls
4、2015年駐馬店市市直學校引進優(yōu)秀教師計劃表.xls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駐馬店市教育體育局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