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9名教師。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
2.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阜寧縣2016年招聘教師崗位表》);
4.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fā)[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方式、地點
報名時間: 2016年2月15日至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報名地點:阜寧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阜寧縣南城區(qū)上海路168號二樓203室,聯(lián)系人:倪老師,咨詢電話: 0515-89716203)。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每位報名者只能報考一所學校的一個學科崗位。
2.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注明報考者姓名、報考學科);②《阜寧縣2016年招聘教師報名表》;③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④畢業(yè)生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⑤《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供認定機構或所在高校出具的申請辦理證明(證明中應注明擬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及本人身份證號碼),或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成績合格證明。
3.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報名,縣人社局、教育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
4.所有招聘崗位均設1:3開考比例,招聘崗位數(shù)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jīng)市人社部門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如不能降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崗位數(shù)。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聽候通知領取準考證。
6.凡參加招聘的考生在報名時,須填寫《誠信保證書》,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jīng)查實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1.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荚嚬ぷ饔煽h人社局、教育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報名人員一律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和面試。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試卷滿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主要考查所報學科崗位必須的專業(yè)知識。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者中,依據(jù)筆試成績按各招聘學校各學科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筆試成績將在阜寧教育網(wǎng)進行公布,報考人員憑身份證查詢。
3.資格復核。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核。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4.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合格線。音樂、體育和美術學科面試采用上微型課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方式,上微型課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分值各占50分;其他學科面試采用上微型課和答辯方式,其中上微型課70分,答辯3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按筆試成績60%和面試成績40%計入。
6.本次招聘不收報名考試費,不指定參考資料,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四、體檢、考察
1.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各招聘學校各學科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末位總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高者;若末位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亦相同,則另行安排加試,以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將在阜寧教育網(wǎng)公布。
2.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組織,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在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發(fā)布。
3.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因個人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同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方法與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方法相同。
4.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阜寧教育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jīng)發(fā)布,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