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浙江省教育廳(浙教辦師[2011]124號)的通知》。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現將江山市2012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具體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江山市教育局負責轄區(qū)內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衢州市教育局負責全市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
戶籍不在本地,但人事檔案掛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中心提出認定申請;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
二、認定對象
(一)為做好新老人員過渡和新老政策銜接,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學生,仍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二)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含幼兒園在崗教師培訓后考試合格者)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yè)生,應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向認定機構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
(三)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者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yè)生,應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免考教育教學基本能力測試)向認定機構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三、網上報名
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tǒng)一實行網上申報(不接受現場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 2012年4月10日——4月17日截止。
四、報名方式
(一)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資格認定網報”欄目,再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注冊”進入網報系統(tǒng),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進入系統(tǒng), “申報人必讀” 欄目,申請人根據條件、范圍、等要求進行網報。
2.閱讀“網上申報協(xié)議”確認服務條款,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
3.選擇申報相應的教師資格種類、認定省份和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申請人應根據各認定機構及其確認范圍,正確選擇相應的現場確認點。
4.閱讀網報“注意事項”。
5.填報信息。按要求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正確電子郵箱、有效身份證、按規(guī)定格式上傳本人近期彩照。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因錯報、瞞報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6.提交信息。填寫完整的個人信息并核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即注冊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將自動生成報名號,切記個人電子郵箱、密碼,以備后續(xù)查詢使用)。
7.修改信息。網報結束之前,點擊首頁“資格認定網報”申請人可憑姓名、身份證號碼、密碼、“登錄”確認,方可進行 “信息修改”修改完畢,點擊“提交”完成修改。
8.打印表格。申請人可在網上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9.申請狀態(tài)查詢。申請人登錄“資格認定網報”查看個人申請時段的狀態(tài),申請狀態(tài)一般有四種,即“等待現場確認”、“申請材料不全”、“已現場確認”、“等待資格審查”。
10.退出系統(tǒng)。報名結束后,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防個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二)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已取得畢業(yè)證書者)網報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資格認定網報”欄目,再點擊“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注冊”進入網報系統(tǒng),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進入系統(tǒng) “申報人必讀”欄目,申請人根據條件、范圍、等要求進行網報。
2.閱讀“網上申報協(xié)議”確認服務條款欄目,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
3.填報身份信息。申請人填寫與全國統(tǒng)考姓名、證件號碼、統(tǒng)考合格證編號相一致,必須真實、準確、無誤。
4.選擇申報相應的教師資格種類、認定省份和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申請人應根據各認定機構及其確認范圍,正確選擇相應的現場確認點。
5.閱讀網報“注意事項”。
6.填報信息。按要求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進行核對。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因錯報、瞞報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7.提交信息。填寫完整個人信息并核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即注冊成功。
8.修改信息。網報結束之前,點擊首頁“資格認定網報”,申請人可憑姓名、身份證號碼、密碼、 “登錄”確認,方可進行“信息修改”(統(tǒng)考者姓名、證件號碼、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不可修改)修改完畢,點擊“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請人在網上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五、現場確認
申報初中、小學或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要求參加“江山市級認定機構”組織的現場確認。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申報普高、職高及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的現場確認時間、具體測試時間、形式等請關注衢州教育局公告(參見衢州教育網)。
1.確認時間:4月18日-19日的8:30-11:30和14:30-17:00。現場確認網絡工作時間將于4月19日17:00關停,故提請申報人員注意務必備齊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參加現場確認,逾期恕不受理!
2.確認地點:江山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綜合窗口。
3.隨帶材料:
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3正反面打印,照片粘貼好);
②由工作單位(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鑒定)填寫的《申請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A4一份);
③戶口簿或人事檔案所在單位(人才交流中心)證明(原件、復印件一份);
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⑤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師范類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本人檔案中在校期間成績單復印件(一份);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⑦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補修教育學、心理學的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有效期5年);或提供《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⑧與網報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張(其中2張請預先粘貼在個人申請表上);
⑨交費。按照浙價費〔2009〕46號文件規(guī)定,凡需要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的申請人員,每人應交納考試費280元。
六、集中體檢
通過現場確認的申請人員,均須參加在指定醫(yī)院集中進行的體檢(體檢標準按最新教師資格認定標準執(zhí)行,其中一項為X光胸透),具體安排在現場確認時通知。
七、能力測試
按照省教育廳的規(guī)定(參見浙教人[2003]224號文),“除列入國家普通招生計劃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外,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均應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并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測試和考察”。故規(guī)定,凡申請我市2012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的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或者在學期間教學計劃中缺少教育教學實踐環(huán)節(jié)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已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者除外),均須參加由我市各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撰寫教案、試講(上課)、面試等。具體測試時間、形式請關注江山教育網及衢州教育網公告。
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者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yè)生,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在認定機構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時不再進行教育教學基本能力測試!
八、結果查詢
申請人可適時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查看個人各個申請時段的狀態(tài)。申請狀態(tài)一般有6種,即“網報成功,等待現場確認”、“申請材料不全”、“已現場確認,等待資格審核”、“審核通過未編號”、“審核通過已編號”和“認定未通過”等。其中,“審核通過未編號”、“審核通過已編號”表示已通過教師資格認定。
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可在6月底前后登錄“江山教育網-教師資格專欄”,查看有關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的通知。
九、咨詢電話及網址
衢州市教育局聯(lián)系人:陸老師,3081591
江山市教育局聯(lián)系人:周老師,4072559;黃老師,4965213
衢州教育網:http://www.qzedu.net
江山教育網:http://www.jj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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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