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單位擬向社會招聘專業(yè)技術雇員1名,現(xiàn)依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無線電臺站及質量管理崗位,1名。
二、薪酬待遇
首次雇用時,執(zhí)行工資一級一檔7000元/月。試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計發(fā),其他福利待遇按市事業(yè)單位雇用人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任職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法律專業(yè)。
(3)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獲得由司法部統(tǒng)一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4)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和汽車準駕駕齡;
(5)具備較強的語言表達和寫作能力。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上發(fā)布,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告發(fā)布的10個工作日后可以開始接受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4年8月29日—9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報名地點: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禪城區(qū)季華五路18號經華大廈36樓3604,聯(lián)系電話:83981455,聯(lián)系人:吳小姐。
(三)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要求應聘者須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提供個人簡歷、職稱證明、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駕駛證、獲獎證書、論文及成果、工作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資格審查:我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后,確定考試對象,并郵件通知考試時間、地點。
六、考試
(一)筆試: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寫作能力等。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二)面試: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以考評小組成員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分數(shù)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一位)?忌嬖囃戤吅螽攬鲈u分、統(tǒng)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三)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和面試成績按5:5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yōu)?00分,合格線為60分。
七、體檢
根據擬聘人數(shù),各招聘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組織體檢人選到指定區(qū)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我單位支出。
八、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我單位與受聘人員確立人事關系。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確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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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