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會為市醫(yī)療糾紛調解中心公開招聘3名文職雇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市醫(yī)療糾紛調解中心文職雇員的身份性質
是指聘用在市醫(yī)療糾紛調解中心從事醫(yī)療糾紛調解輔助事務工作,不占行政和事業(yè)編制,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的人員。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名資格和聘用崗位要求條件的人員,戶口不限。
三、招聘計劃
共3名。
四、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為人民服務精神;
4、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國家承認的聘用崗位要求的學歷(大專及以上);
6、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11月18日(含)至1996年11月18日(含)期間出生);
7、具有一定的醫(yī)療糾紛調解工作經歷;
8、符合聘用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相關證件必須在2014年10月30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4、有關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自愿在報名時間內攜帶相關資料到報名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14年11月19日到11月23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報名現(xiàn)場設在市人力資源市場五樓(新華路500號)。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免鏡證件照照片3張,到報名現(xiàn)場填寫報名登記表,經審查合格后,交納報名費。
報名者提供的各類證件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或不如實填寫有關信息的,一經發(fā)現(xiàn)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六、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法進行。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談的方法,主要考察考生的崗位專業(yè)知識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資格審查(政審)
依據(jù)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和資格審查(政審)人員。
體檢和資格審查(政審)人選確定后向社會公告。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進行,資格審查(政審)參照遼寧省錄用公務員考察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八、公示
體檢和資格審查(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體檢和資格審查(政審)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面試成績、崗位排名等信息,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間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實的人員,不予聘用。
九、聘用管理及工資待遇
公示期滿后,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jù)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一) 聘用管理。對聘用人員,由市人才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按《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簽訂雇員聘用合同。市醫(yī)療糾紛調解中心根據(jù)崗位需要采取集中培訓和崗位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對其進行針對性的上崗培訓,并負責對雇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據(jù)雇員的日常表現(xiàn)及工作完成情況,撰寫考核評語,結合聘期,提出續(xù)聘或解聘的意見,解聘人員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yè)。
(二) 雇員待遇
1、實發(fā)工資。每人每月實發(fā)工資為1500元。
2、社會保險及公積金。按照有關規(guī)定,按月為文職雇員繳納“五險一金”,相關費用由市財政承擔。
招聘咨詢電話:
遼陽市醫(yī)療糾紛調解中心:4239363
遼陽市人才中心:3715565
遼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