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復審工作。資格復審時間為2013年11月4日至11月6日。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招聘計劃2倍的數量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并在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網站公布(包括資格復審的要求、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及考生出具的能證明考生報名資格的證件原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還需出具工作單位人事管理機構同意報考的證明等材料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后,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發(fā)給面試通知書。
在資格復審期間,凡提供的材料不實、不全、不符合招聘條件,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對被取消參加面試資格的人員,不退還報名費(考務費),形成的崗位面試人選空缺,按照招聘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特別提示:考生在資格復審前,應隨時關注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網站公布的關于資格復審的通知(包括資格復審的要求、具體時間和地點),或通過電話與招聘單位聯系了解進行資格復審的要求,根據通知要求準備相關證件,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其中,身份證遺失的,應盡快補辦臨時身份證(在有效期內),或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在有效期內);畢業(yè)證、學位證遺失的,應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有效證明(須附本人照片),并注明原因和原證件號碼、畢業(yè)院校、學歷或學位、所學專業(yè)、發(fā)證單位和發(fā)證時間等主要信息。
五、面試
面試工作在2013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進行。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面試題由省人社廳提供,實行百分制,當場確定面試成績。具體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高等院校的面試,由其主管部門確定)。
參加面試的考生人選,由招聘單位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根據招聘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招聘人數2倍的數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準考證號、筆試成績及面試的時間地點、所帶證件、要求及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事項,由招聘單位在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網站公布,考生應隨時關注。
六、考試總成績
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7:3的比例確定。即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七、體檢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和其主管部門負責。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和崗位實際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選定的具備體檢資質的醫(yī)療機構中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組織實施。
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網上打印的準考證,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須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依據。
體檢不合格者,經招聘單位和其主管部門核準后,該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阏撸坏眠f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必須堅持程序規(guī)范、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結論準確的原則。體檢結束后,由招聘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并對考察對象進行進一步資格審查。
考察時,應組成考察小組,主要對考生的學習和工作表現、社會關系、遵紀守法情況、人事檔案及影響招聘的相關情況進行考察和了解。
考察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按照招聘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按照崗位招聘計劃、考生總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和相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崗位擬聘用人員,并在招聘單位、其主管部門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原工作單位、畢業(yè)院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同時公布受理機構和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后,對公示中反映出的問題,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該崗位形成的空缺,按照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對沒有問題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報主管部門審核,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按照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十、監(jiān)督
為了保證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省人社廳負責對各招聘單位進行工作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同時邀請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政策咨詢電話:
省人社廳:0931—8960660
考務咨詢電話: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0931—4810793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省人社廳信息綜合辦公室:0931—8960193
監(jiān)督電話:
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0931—8872044
省人社廳監(jiān)察室:0931—8826098
十一、有關事項
(一)招聘公告除在甘肅日報刊登外,還將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rst.gansu.gov.cn)、西北人才網(http://www.xbrc.gov.cn/kefu/992011shy/zhp.htm)公布。
(二)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名應聘該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該事業(yè)單位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該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曾因違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后第一個聘期內的人員、試用期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名。
(三)凡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的人員,蓄意用虛假信息、證明、證件報名應聘的人員,違背《誠信承諾書》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或應聘資格,不退還考務費,并記入我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誠信檔案。被記入誠信檔案的人員,連續(xù)三年內不得報名應聘事業(yè)單位。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各種輔導資料、出版物、培訓機構、輔導班、輔導網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2013年甘肅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管理崗位工作人員列表.rar
2、2012年甘肅省公務員招錄專業(yè)分類參考目錄(試行).rar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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