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蘭州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關于增加警力的有關要求,經皋蘭縣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及職位
本次共招聘公安文職人員54名,其中男性44名、女性10名。設技術保障、輔助管理、行政事務三類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自愿從事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
(二)具有皋蘭縣常住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5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公民。要求身高男1.70米及以上、女1.60米及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能保守工作秘密,服從組織分配;身體健康、無生理缺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記錄的;
4、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結案的;
7、參加邪教組織的;
8、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所招聘職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時間安排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5日至1月10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地點:皋蘭縣人社局一樓服務大廳現(xiàn)場報名。
3、資格審查:應聘者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張到現(xiàn)場登記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和目測。
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2月26日,在皋蘭縣人社局領取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筆試
報名通過資格審查和目測的人員由皋蘭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筆試。筆試計劃將在2月下旬進行,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以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為主),采用閉卷方式,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招錄總成績的60%。
(三)面試
面試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計劃招聘數(shù)1:2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在皋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面試總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招錄總成績的40%。面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四)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如出現(xiàn)小數(sh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筆試、面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阏撸挥嬎憔C合成績。
(五)體檢與政審
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計劃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政審人員(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在公布體能測試成績時一并在皋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體檢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1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體檢、政審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綜合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招聘人選,在皋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的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招聘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在試用期內能勝任工作的,正式聘用為公安文職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的,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四、工資待遇
公安文職人員工資待遇按照蘭州市公安局、蘭州市財政局、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fā)《蘭州市公安機關文職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蘭公發(fā)(2014)3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試用期工資為2000元/月,三個月試用期滿正式聘用后工資為2500元/月,同時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年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健等福利待遇,并按照工資總額繳納職工養(yǎng)老、職工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
招聘工作各個環(huán)節(jié)的通知將在皋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請考生及時查閱。
咨詢電話:皋蘭縣公安局政工室5783026
聯(lián)系人:丁春生
監(jiān)督電話:皋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5724045
皋蘭縣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