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招聘行政審批工作人員5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男性3名,女性2名,總計5名。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身心健康,熱愛行政審批工作,服從安排。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文化,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熟悉計算機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
三、招聘方式
采取自愿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6年8月15日-8月1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3:00-5:30
3、報名地點:株洲市天元區(qū)高新大廈二樓(株洲大道北路1號)257辦公室。
4、報名要求:①由本人現(xiàn)場填寫2016年天元區(qū)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②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件均需復印1份)、一寸免冠相片2張。③考生要保持聯(lián)系方式通順,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lián)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5、資格審查:根據(jù)招聘條件與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工作人員對報名資格進行初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報名咨詢電話:0731—28665208、28665957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按要求參加筆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yè)知識(側重法律或土木工程、或工程造價等方向的專業(yè))。
2、面試:筆試成績分男、女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體檢
考試總成績分男、女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若總分相同以筆試成
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四)考察
從體檢合格人員中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對擬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個人經歷、職業(yè)道德、適應崗位能力和個性心理等情況進行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在擬聘用之前放棄應聘,可從已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通過體檢、考察等程序。遞補不超過兩次。
四、聘用與待遇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對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單位與應聘者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3個月,聘用合同到期自行終止合同,不再續(xù)聘。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參加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社會保險,享受聘用合同制工資待遇(約4萬元/年)。
五、監(jiān)督電話
0731-28665605天元區(qū)紀委
天元區(qū)招聘行政審批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