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
市機關車隊為金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單位。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擇優(yōu)原則,采取自愿報名、資格審查、路考、面試、體檢、政審等環(huán)節(jié),確定擬招聘人員。同等條件下,市級車改單位分流的駕駛員優(yōu)先錄用。
三、招聘條件
1. 政治素質(zhì)好,服務意識強,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zhì)。
2. 在金華市區(qū)有固定居住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3. C1駕駛證,8年以上駕駛經(jīng)驗,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B1、B2、A2駕駛證,5年以上駕駛經(jīng)驗,年齡38周歲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A1駕駛證,5年以上駕駛經(jīng)驗,年齡45周歲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 無交通責任事故、無違紀違法、無吸毒、無賭博、無被開除(辭退)工作等不良記錄。
四、工作待遇
1. 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基本工資1600元,出差補助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 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基本工資1700元,相關補貼、獎金、“五險一金”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招聘程序
1. 駕駛員報名。參加報名者須攜帶:
(1)所在原單位工作(編外用工)的證明材料;
(2)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
2. 資格審查。車輛管理中心對報名駕駛員的條件、遵章守紀、駕駛安全信用等情況進行資格審查。若發(fā)現(xiàn)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有不良記錄的,取消報名資格。
3. 路考。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報考人員進行駕駛技術方面的測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
4. 面試。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報考人員進行面試,主要從工作態(tài)度、特殊情況應變能力、溝通能力等方面進行評定。
5. 體檢。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數(shù)1:1 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6. 政審。體檢合格的,安排政審。主要是審查考生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和公安等部門掌握的社會表現(xiàn)情況,同時再次復查報名資格。因政審不合格或放棄政審導致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7. 聘用。政審合格的,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報名時間地點
1. 報名時間:2016年8月31日8:30至2016年9月7日17:00。
2. 報名地點:市政府主樓109室,聯(lián)系人:鄭女士,電話8246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