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教育局決定面向全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選調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佛山市教育局大中專職業(yè)與成人教育科科員1人。
二、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要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一)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已滿試用期)的人員,不含聘任制公務員。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截止至報名時間),市內教育系統(tǒng)選調。
(四)有較強的計算機操作能力和寫作、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精神。
(五)身體健康。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3年11月29日前。
(二)報名方式:報名者填寫報名表,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30KB以內)一并發(fā)到電子郵箱。同時,將報名表(原件)及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證、戶口簿、公務員身份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紅底小一寸照片2張寄至市教育局人事科。如有在市級以上報刊雜志上發(fā)表的文章,請?zhí)峁┌l(fā)表文稿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將電話通知符合要求的報名者進行筆試和面試,考試時間待定。
(四)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內容為寫作。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職位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內容為完成本職工作的基本能力素質等。
筆試和面試成績各以50%計入總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的高低,按選調職位數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體檢合格,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情況進行考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選調:根據考試、考察結果,經市教育局黨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電話:83205068;傳真:83352791;
電子郵箱:1084624454@qq.com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qū)同濟西路9號佛山市教育局人事科,郵編:528000。
佛山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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