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常寧市教育局2016年暑期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聘方案》,結合我校實際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我校教師選聘工作在教育局領導下,設立教師選聘工作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選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
領導小組:市教育局領導
工作小組:
組 長:滕仲春
副組長:雷向林 譚德意
成 員:胡彥新 王桂生 李 榮 李小華 劉 輝及相關人員
二、選聘計劃
1、語文教師一名
2、政治教師一名
三、選聘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原則
2、工作需要與編制情況相結合原則;
3、專業(yè)對口原則
4、向長期在農(nóng)村學校工作、家庭有實際困難的教師適當傾斜原則。
四、選聘條件
1、本市在編教師(含2013年的我市特崗教師),2014、2015年的我市特崗教師不得參加本次我校教師選聘。
2、國家任務對口專業(yè)全日制本科二批及其以上學歷。
3、具備高中教師資格證且專業(yè)對口。
4、年齡35周歲以下。
5、在農(nóng)村學校工作一定年限。新進教師在農(nóng)村學校工作三周年以上(含三年),參加我校政治教師選聘的可適當放寬。
五、選聘程序
1、簽署意見。參加我校選聘的教師,必須經(jīng)所在學校和所屬中心學校簽署“同意參考”或“同意調出”意見,并加蓋公章,方可報名參加考試。
2、報名。憑原單位意見、本人身份證、其他相關證件到我校報名。
3、資格審查。教育局人事股、監(jiān)察室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
4、筆試、試教
筆試時間:8月10日9:00開考。
筆試內容:普通高中相關科目內容,難度低于高考,略高于學業(yè)水平考試。
試教時間:8月10日下午3:00-5:00
試教范圍:相應中等職業(yè)教育教材內容。
5、公示及匯總上報:參加試教人員按筆試成績50%,試教成績50%,計入總分。教師選聘實行“三榜定案”,即及時公布筆試成績及試教人員名單、試教成績、綜合總成績及排名。被選聘的教師由我校統(tǒng)一上報教育局,經(jīng)教育局批準后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此次教師選聘工作邀請教育局監(jiān)察室全程參與指導。
七、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7月30日8:00—8月7日下午5:00
地點:常寧市教師進修學校辦公室(教學樓一樓)
聯(lián)系電話:譚德意:15074717773
李 榮:13574798806
辦公室:0734-7221504(上班時間)
常寧市教師進修學校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