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部分考生自愿放棄教師招聘資格及遞補人員 資格復審的通告
根據甌海區(qū)2016年教師招聘工作安排,8月8日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進行了資格復審,有8名考生因其個人原因放棄本次甌海區(qū)教師招聘資格,按照《甌海區(qū)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規(guī)定,取消該8名考生的教師招聘資格,現將名單公布如下:
1. 職高語文1人,準考證號:16030490113
2. 普高歷史2人,準考證號:16030491707、16030491712
3. 初中語文1人,準考證號:16030490208
4. 初中數學1人,準考證號:16030493104
5. 初中體育1人,準考證號:16030493605
6. 小學體育2人,準考證號:16030495015、16030495022 按照公告要求,上述空缺崗位在相應學科試課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與符合遞補條件人員聯(lián)系后,又有3位人員自愿放棄遞補資格,名單如下:
1. 初中數學1人,準考證號:16030493110
2. 初中體育1人,準考證號:16030493615
3. 小學體育1人,準考證號:16030495104
根據文件規(guī)定,現將符合遞補條件的8名人員名單公布如下:
1. 職高語文1人,準考證號:16030490110
2. 普高歷史2人,準考證號:16030491706、16030491709
3. 初中語文1人,準考證號:16030490203
4. 初中數學1人,準考證號:16030493106
5. 初中體育1人,準考證號:16030493610
6. 小學體育2人,準考證號:16030495309、16030495211 以上遞補人員于8月10日上午12時前,攜帶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到甌海區(qū)教育局政工科(甌海行政新區(qū)8號樓523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送審材料參加資格復審者,取消遞補資格。
特此公告
溫州市甌海區(qū)教育局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