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興義市第五中學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及省編委辦、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于《關于印發(fā)〈關于支持事業(yè)單位開展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工作有關政策的意見〉的通知》(黔編辦發(fā)〔2014〕134號)、州委組織部、州編委辦、州財政局、州人社局《關于印發(fā)〈關于支持事業(yè)單位開展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州機編辦字〔2015〕50號)和市委組織部、市編委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關于印發(fā)〈關于支持事業(yè)單位開展法人治理結構試點工作有關政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興市機編辦字〔2015〕37號)文件精神,2016年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單位興義市第五中學,決定公開招聘教師7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2016年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單位興義市第五中學公開招聘教師7名。其中:數(shù)學教師2名,語文教師1名,英語教師1名,政治教師1名,體育教師1名,信息技術教師1名。
招聘職位:詳見《2016年興義市第五中學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前貴州省戶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師范類院校往屆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歲及以下(197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5、具有與報考職位學科(專業(yè))相對應的高中教師資格證;
6、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2016年興義市第五中學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一)。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前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人員除外);
2、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前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畢業(yè)生;
4、曾受過黨政紀處分、刑事處罰,有違紀違法行為或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
5、曾被公安機關處罰的或在校學習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被院校給予處分的畢業(yè)生;
6、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當時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8、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其它情形的。
四、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統(tǒng)一采取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一個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達不到2:1比例的,則由興義市第五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調整或取消的職位計劃在面試前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報名時間:2017年1月4日至1月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興義市第五中行政辦公樓四樓。
(二)報名要求
1、現(xiàn)場報名時須持:①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A4紙復印件各1份;②相應學科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A4紙復印件各1份;③一寸同底免冠近期照片3張;④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1份;⑤戶口簿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1份。
2、應聘者填寫《2016年興義市第五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二)。填寫的《報名表》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填報或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相應資格。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應聘者本人填寫,比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