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據(jù)《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意見》(曲政發(fā)〔2012〕69號)和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印發(fā)〈曲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文件精神,羅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實施方案經(jīng)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范圍及對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
全縣有進人計劃和空缺崗位的中小學、幼兒園相關學科教師。
(三)招聘對象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師范學校、中等師范專業(yè)畢業(yè),取得教師資格證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等非普通招生計劃的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招聘計劃
(一)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2.非羅平縣戶籍或生源的,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在曲靖市參加“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四個項目服務期滿且取得教師資格證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學歷放寬為大專學歷,曲靖市戶籍或生源的放寬到中專學歷。
3.具有與招考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學歷及專業(yè)條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有與招聘崗位職業(yè)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記錄。
(4)2011年以來違反考錄紀律或填報虛假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
(二)招聘計劃及要求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專業(yè)資格條件等要求詳見附件一《羅平縣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12年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二)報名地點
羅平縣教育局人事科。
(三)報名方式
報名者本人持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到羅平縣教育局現(xiàn)場報名。
(四)報名交驗證件及材料
1.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
2.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簿(戶口遷移證)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張。
(五)報名資格審核
1.報名資格由羅平縣教育局和羅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審核。
2.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須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縮減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以達到比例要求;若仍不能達到的,則取消該招聘崗位,通知報名者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減少的招聘計劃數(shù)不再調整。
3.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教學崗位。
四、筆試的相關規(guī)定
(一)考試方式
考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二)考試科目
考 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專業(yè)知識、教法技能四個科目。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合卷總分100分,各占50分;專業(yè)知識與教法技能合卷總分150分,專業(yè) 知識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分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崗位三個層次命題,專業(yè)知識、教法技能考試分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崗位相關學科命題。
(三)考試范圍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參考教材,以云南省現(xiàn)代教育評估中心編寫、云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師考試用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第二版)為主。專業(yè)知識、教法技能考試以市教育局編寫的各科目考試大綱為主要內(nèi)容。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
1.考試時間:2012年7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考《專業(yè)知識》、《教法技能》下午3:00—5:00 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2.考試地點:羅平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