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區(qū)教育局所屬中學、中等專業(yè)學校2017年新教師公開招聘面試公告
寧事招公告核﹝2017﹞11號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蘇辦發(fā)〔2011〕46號)、關于印發(fā)《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暫行辦法》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32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guī)〔2016〕1號)等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和四城區(qū)中小學新教師公開招聘公告》(寧事招公告核﹝2016﹞55號)有關要求,經(jīng)秦淮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秦淮區(qū)教育局所屬中學和中等專業(yè)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2名編制內教師,F(xiàn)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畢業(yè)生,具備教師的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4)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語文學科教師需具備二級甲等及以上),并均須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書。
(5)符合學科(專業(yè))需求和《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和四城區(qū)中小學新教師公開招聘公告》中的報名條件,并取得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和四城區(qū)中小學新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同意面試”的成績證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以及應聘人員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招聘學科及人數(shù)
各學校招聘學科及數(shù)量詳見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信息網(wǎng)(www.nje.cn)、秦淮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www.nj.gov.cn)和秦淮教育信息網(wǎng)(www.njqhjy.cn)等網(wǎng)站上發(fā)布。
(一)報名
(1)報名方式,F(xiàn)場報名(須考生本人),且只能在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及四城區(qū)中選擇1個崗位報名參加面試。符合面試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到相應中學、中等專業(yè)學校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2月27日(周一)—2月28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報名具體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詳見附件《南京市秦淮區(qū)所屬中學、中等專業(yè)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信息表》。
(4)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2017年四城區(qū)“同意面試”的成績證明、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本人身份證、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學業(yè)成績單(需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在校期間各類獲獎、技能等級證書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張。
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校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同意面試”的成績證明和就業(yè)推薦表的原件須提交。
考生應如實提供報考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面試及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按照報名條件,招聘單位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憑面試證參加面試考核,面試考核的時間地點詳見面試證。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秦淮教育信息網(wǎng)(www.njqhjy.cn)公布。
(三)收費標準
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需繳納100元/人報名費(蘇價費函〔2007〕14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