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我縣事業(yè)單位人員隊伍建設,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員結構,增強事業(yè)單位活力,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fā)〔2006〕4號)等有關規(guī)定,水城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51名。詳見附件《水城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水城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政審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筆試、現(xiàn)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水城縣2017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51名,其中高中教師236名、幼兒園教師94名、縣直機關178名、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143名(含到村<居>任文書25名),詳見附件《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中專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yè)生(2017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詳見《職位一覽表》);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2017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詳見《職位一覽表》);
3.由市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水城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同步小康駐村大學生志愿者”、生源地或兵源地為水城縣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上人員統(tǒng)稱為“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5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非在職)及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7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6.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職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方可報考:
(1)由市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水城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同步小康駐村大學生志愿者”,限截止到2017年5月2日累計服務滿2周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2)“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限截止到2017年5月2日在水城縣服務期滿一屆,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3)“退役大學生士兵”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yè)或畢業(yè)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2017年5月2日,在職在編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含2016年新招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3.截止2017年5月2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4.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的人員;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9.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0.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www.socrl.net
11.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的人員;
12.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報名及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點。報考人員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7年5月2日上午9:00至5月5日下午17: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jù)所報職位要求,填寫《六盤水市市縣2017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請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報名信息并成功上傳照片或因審核未過重新修改報名信息后,都須進行提交報名申請操作。點擊“提交報名申請”鍵后,考生將不能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若不點擊“提交報名申請”鍵,審核單位將無法審核報名信息,導致報名失敗。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及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實填寫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資格。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抽調專人具體負責。招聘單位根據(jù)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7年5月5日下午17:0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審核人員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必須在24小時內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資格初審組(或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提請市人事考試院予以改報;未改報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取消考錄資格。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5月2日上午9:00至5月7日下午17:00。對初審工作不認真,造成不良后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在報名期間(2017年5月5日下午17:00前)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招聘單位申請,經招聘單位及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提請市人事考試院修改。
3.考生2017年5月5日下午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7年5月6日下午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審核人員在2017年5月7日下午17:00前完成審核。2017年5月7日下午17:00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報考人員應準確留下聯(lián)系電話,保持通暢并及時與招錄單位聯(lián)系。
4.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5月2日上午9:00至5月8日下午17:00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網上繳費結束后,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提請市人事考試院給予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改報職位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9日下午17:00。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至6月1日下午17: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筆試準考證。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考生,責任自負。
五、筆試
筆試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tǒng)一考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分值為150分)和《綜合應用能力》(分值為150分)兩科。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3日。具體安排如下:
8:30-10: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完成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