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衡陽縣縣屬高中引進人才公告
根據我縣教育教學工作需要,為優(yōu)化縣屬高中學校教師隊伍結構,按照《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衡陽市鄉(xiāng)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實施細則》、《關于進一步做好縣市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通知》(衡人社發(fā)〔2017〕13號)和縣政府常務會議精神,2017年衡陽縣縣屬高中面向具有副高以上相應專業(yè)技術職稱的骨干教師、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和部分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畢業(yè)生開通綠色通道公開引進20名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引進崗位計劃及條件
(一)引進崗位和計劃。本次計劃面向部分高校公開引進教師20名,其中縣一中6名、縣二中2名、縣三中6名、縣四中2名、縣五中2名、縣六中2名。具體崗位計劃及條件見《衡陽縣縣屬高中引進人才崗位計劃及專業(yè)要求一覽表》。
(二)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副高以上相應專業(yè)技術職稱的骨干教師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學歷,或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和湖南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等9所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學歷的畢業(yè)生,
5、所學專業(yè)和相應教師資格證標注的任教學科與引進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完全一致(專業(yè)類別核定參照《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執(zhí)行)。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7、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的人員,本縣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特崗教師,以及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衡陽縣黨政門戶網、衡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衡陽縣蒸陽教育網、衡陽縣電視臺、衡陽縣委組織部、衡陽縣人社局、衡陽縣教育局、衡陽縣縣屬各學校和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發(fā)布引進公告。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報名地點:衡陽縣教育局人事股
4、報名要求:
(1)考生根據本人意愿和報名條件報考相應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對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超過50人的,由縣招聘領導小組決定考試分組方式。
(2)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須本人持下列資料現場報名:①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文憑、有效二代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學歷是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文憑;應屆畢業(yè)生未及時取得相關證件的,報名時須提供由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和教師資格證認定機構出具的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證明材料,但資格審查或考核前必須交驗畢業(yè)證及教師資格證原件;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以省級及以上的學歷學位認證中心的認定結果為準;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②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
(3)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嚴格按照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如實填寫《衡陽縣縣屬高中引進人才報名表》,報名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個人信息與報考相關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追責。
(4)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面試
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說課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審查
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初審、面試后復審和聘用前終審,并貫穿引進全過程。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五)體檢。根據應聘對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引進計劃與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最后一名出現成績并列,超過該崗位計劃數時,則由縣招聘領導小組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計劃引進人數時,則從相應崗位報名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為1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對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六)考核。體檢結束后,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體檢合格的對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和資格準入等方面情況以及報名期間的表現進行全面考核,考核若有不合格者,則從應聘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為1次。
(七)公示與聘用
1、公示?h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標準,根據面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衡陽縣黨政門戶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擬引進人員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引進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2、聘用。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衡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報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后,辦理編制工資和崗位聘用等相關手續(xù),試用期1年,最低服務期限5年。對不愿到所聘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引進紀律
(一)本次引進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jiān)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引進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引進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三)實行回避制度:
1、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引進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2、縣招聘領導小組負責人和參與引進工作人員在引進工作過程中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五、監(jiān)督電話
中共衡陽縣紀委黨風政風監(jiān)督室0734-6816753
中共衡陽縣委組織部干部組0734-6827068
衡陽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管理股0734-6823238
衡陽縣教育局人事股0734-6589921
本公告由衡陽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衡陽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