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八中學2017年招聘教師公告
惠州市第八中學創(chuàng)辦于1987年9月,2001年被評為廣東省一級學校,是惠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全日制完全中學。學,F(xiàn)有高、初中教學班57個(含內地西藏班3個),學生3000余人,在編教職工241人。學校秉承“博學造才、誠信做人”的校訓,逐步形成了“全面發(fā)展、文科見長”的素質教育特色,“自主參與、自我服務”的學校管理特色,“漢藏團結、共同進步”的民族教育特色,“開闊視野、互相學習”的對外交流特色。學校以實現(xiàn)“高中教育的高地、初中教育的典范、民族教育的模范”為目標,努力推動教育教學質量和校園建設的全面提升。
因學校發(fā)展的需要,現(xiàn)公開招聘5名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
(一)應屆畢業(yè)生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7年7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2.已辦理了暫緩就業(yè)手續(xù)且還未取消的2015屆、2016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二)社會人員
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社會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5.社會人員報考者自身條件必須符合人事調動手續(xù)要求。其他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6.年齡、工作時間計算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如“35周歲及以下”應為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齡、工作時間計算以此類推)。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shù)及具體資格條件
詳見《惠州市第八中學2017年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接受報名→資格審查→發(fā)布考試通知(含領取《準考證》)→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公布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及查分→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公布總成績→體檢與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與核準→辦理聘用、調動等手續(xù)。
(二)待遇:聘用人員為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福利待遇規(guī)定。經批準聘用的教師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享受學校教師的同等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調入)資格。
(三)因學校教師崗位設置及聘用等原因,新招教師若應聘到校任教后,將可能重新聘用。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發(fā)布考試通知
(一)報名時間
2017年8月16日0:00至8月18日24:00。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學校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請應聘者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登陸我校網站的“惠州市第八中學2017年教師招聘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應聘者務必認真、準確填寫網上報名資料,一旦點擊“確認提交”,所填寫資料將不能修改,出現(xiàn)有關后果應聘者自負;提交時,系統(tǒng)會給應聘者“報名流水編號”,請記住自己的報名流水編號。
(三)資格初審
學校招聘領導小組以應聘者的網上報名資料為依據(jù),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并將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后,分別于市教育局網站和我校校園網上公布。
(四)發(fā)布考試通知(含領取《準考證》)
1.在惠州市教育局網站和惠州市第八中學網站發(fā)布招聘教師考試通知。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嚴格按照考試通知要求,攜帶有關材料的原件(一般情況下驗完后返還)和復印件(留存),于規(guī)定時間內到惠州市第八中學進行現(xiàn)場審驗,審驗通過后現(xiàn)場領取《準考證》(證上有注明考試的時間、地點、考生準考號、考試須知等內容),并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凡有材料弄虛作假者和證件不齊者一律不得參加教師招聘考試。
(五)現(xiàn)場驗證時需提交的有關資料
以發(fā)布的《招聘教師考試通知》要求為準。應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所有應聘者需提交以下資料:
(1)《惠州市第八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于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登錄惠州市第八中學的“2017年招聘教師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打印,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未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打印《惠州市第八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
(3)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相片2張,在相片背面寫上姓名、應聘崗位及職位代碼。一張貼報名表,一張交驗證人員(貼準考證)。
(4)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獲獎證書(在《報名資格審查表》中填寫的獎項都需提交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5)其他要求:
①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時需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②根據(jù)《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fā)〔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guī)定,對在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我校公開招聘崗位的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符合相關條件的應聘者還需在驗證時提交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便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2.報考教師崗位的應屆大學畢業(yè)生還需提交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證》(2017年師范類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如果暫時無法提供《教師資格證》,必須提交由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師范類學生的相關證明原件)。
(2)辦理了暫緩就業(yè)手續(xù)且未取消的2015屆、2016屆的畢業(yè)生還需提交《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3.報考教師崗位的社會人員還需提交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稱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2)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需交原件)。其中:本市在職在編教師還需提交其所在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和其所在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上2份證明需交原件)。
(3)非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還需提交由有人事代理和檔案管理資質的單位(機構)出具的報考人員人事檔案托管書面證明(需交原件)。其中:民辦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教師,如果勞動合同期滿,需提交勞動合同(需交復印件);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期滿,還需提交其所在學校(機構)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需交原件)。
六、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市教育局網站和我校校園網公告。
(二)考試內容及范圍
包括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其中:體育崗位不考“筆試”而考“專業(yè)技能測試”,以及“試教”、“綜合能力測試”。
1.“筆試”
(1)英語、化學、地理、信息技術等4個崗位的“筆試”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高中文化知識,以閉卷形式進行。
(2)體育崗位的“專業(yè)技能測試”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高中文化知識及技能,參考高考形式進行,包括“綜合考核”和“體育專項考核”兩大項。
2.“試教”
教師崗位的“試教”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高中文化知識傳授能力,以講課的形式進行。體育崗位的試教主要以高中理論授課形式進行。
3.“綜合能力測試”
教師崗位的“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查教育教學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以提問方式進行。
七、成績的計算方式
(一)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劃定最低入圍分數(shù)線
1.英語崗位的最低入圍分數(shù)線為90分(滿分為150分)。
2.化學、地理、信息技術、體育等4個崗位的最低入圍分數(shù)線為60分(滿分為100分)。
(二)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劃定入圍分數(shù)線均為60分。
(三)總成績以百分制進行計算
1.英語崗位的“總成績”由“筆試”(折算成百分制)、“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分數(shù)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總成績=(筆試成績÷150%×40%)+(試教成績×4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0%)
2.化學、地理、信息技術、體育等4個崗位的“總成績”由“筆試”、“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分數(shù)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總成績=[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40%]+(試教成績×4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0%)
八、成績公布
(一)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公布及查分說明
1.應聘者的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于筆試的當天晚上分別于市教育局網站和我校校園網上公布,并在我校大門旁邊的“校務公開欄”張貼。應聘者如果無法上網查詢,可到我校大門旁邊的“校務公開欄”查看。
2.應聘者對自己的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分數(shù)有疑問的,可在分數(shù)公布之日起3天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上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交我校進行查分。每個應聘者只能申請查分一次。我校將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shù)的,我校將在規(guī)定時間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shù),并通知因更改分數(shù)受到影響的應聘者。
(二)查分結束后,根據(jù)應聘者的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按學科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在市教育局網站和我校校園網上公布進入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人員名單,并通知面試有關事項。
(三)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確認: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在本面試時段內“候分室”向應聘者公布,并由應聘者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應聘者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由考場總負責人和監(jiān)督人員在成績單上注明情況并簽名,視為送達。
(四)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的當天晚上在市教育局網站和我校校園網上公布,并在我校大門旁邊的“校務公開欄”張貼。應聘者如果無法上網查詢,可到我校大門旁邊的“校務公開欄”查看。
九、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應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我校負責組織體檢人員到規(guī)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疾旃ぷ靼凑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由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十、公示
學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考試成績及體檢結果等報市教育局審核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分別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網站及學校的校園網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十一、核準、備案與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報惠州市教育局審核和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辦理有關編制、調動、報到、聘用手續(xù)。
十二、聯(lián)系方式
(一)聯(lián)系部門:惠州市第八中學校務辦公室
聯(lián)系人:朱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752-2260964。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郵編:516001
通訊地址:惠州市惠城區(qū)上排龍豐路2號
學校網址:http://www.hz8z.net
學校郵箱:abc2260964@126.com
(二)監(jiān)督電話:
1.惠州市第八中學校紀檢室:0752-2690062。
2.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752-2260716。
3.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附件1:惠州市第八中學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附件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惠州市第八中學
2017年8月2日
附件1:惠州市第八中學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