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統(tǒng)一部署和安排,對報名參加2012年度彭澤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入闈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含全日制研究生畢業(yè))資格報考的須提交畢業(yè)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2012年已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人員,由當?shù)亟處熧Y格認定機構開具的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證明。大中專院校出具的證明一律無效)、身份證、戶口薄、文化考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二、以公辦學校任教的代課人員身份報考的須提交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戶口薄以及2004年7月1日以前在公辦學校、農(nóng)墾企業(yè)、工業(yè)企業(yè)學校(含學校網(wǎng)點調(diào)整被撤并和公辦學校改制前的學校)連續(xù)5年任教期間原始工資憑證、縣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文化考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資格審查時間:(1)報考高中(含職教中心)教學崗位、小學語文崗位為2012年8月2日;(2)報考小學數(shù)學崗位、初中及特教學校崗位為8月3日。
四、資格審查地點:人保局三樓會議室。
五、資格審查時,需填報《彭澤縣2012年招聘中小學教師登記表》,并交近期同一底版一寸三張免冠彩照。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聯(lián)系電話:5666535 5661696
彭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彭澤縣教育體育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