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微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微山縣事業(yè)單位2018年度公開招聘計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文件規(guī)定,現(xiàn)將微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技能條件;
(五)年齡在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定向、委培畢業(yè)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xié)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 “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微山縣生源〈戶籍〉或在微山縣從事基層服務的,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xié)議書(合同)規(guī)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按照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政策。
2011年9月26日以后服役期滿退伍,符合微山縣接收安置條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政策(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的有關政策由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yè)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詢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報名網站:微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weishan.gov.cn)。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并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截止后,審核部門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報名信息一經審核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應聘人員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xiàn),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jié)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進行補充。招聘審核部門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相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繳費標準: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科40元。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應聘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并于2018年3月14日9:00—3月18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2018年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通過初審后,于 2月1日9:00至16: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微山縣人才服務中心(微山縣東風東路清水巷8號)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xù)。審查核準后,考生本人要網上確認。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改報我縣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及筆試前的資格審查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在網上進行。擬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的資格審查,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初審和面試前的資格審查由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需提交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免冠照片(與準考證照片同底版)3張及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1)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yè);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2018年1月26日之前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2)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3)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5)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預備技師班全日制畢業(yè)生應聘的還需提供戶口簿;(6)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學生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7)退役大學生士兵還需提供入伍通知書、退伍證、戶口簿及安置地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8)崗位資格條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因取消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