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福州倉山區(qū)教育局赴省外高校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公告【20人】
為進一步做好教師招聘工作,吸納引進更多的優(yōu)秀師資人才來倉山區(qū)任教,近期倉山區(qū)教育局將組織部分區(qū)屬學校赴華東師大等校召開2019屆高校畢業(yè)生招聘會,F將本次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第一場:在華東師大(閔行校區(qū))召開招聘會
10月12日上午9:00至11:00供需見面報名,下午、晚上組織考試考核,10月13日上午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
(二)第二場:在華中師大召開招聘會
10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供需見面報名,下午、晚上組織考試考核,10月15日上午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
(三)第三場:在西南大學召開招聘會
10月16日上午9:00至11:00供需見面報名,下午、晚上組織考試考核,10月17日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
二、招聘學校(具體以招聘會現場公布的招聘學校為準)
福州第四十中學、福州第三十中學、福州第三十九中學、倉山區(qū)教師進修學校等。
三、招聘對象及學科崗位
(一)招聘對象
第一類:具有研究生學歷及博士學位的2019屆普通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類:部屬重點師范大學福建省生源的2019屆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費師范生。
第三類:福建省外“雙一流”(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985”、“211”高校具有研究生學歷及碩士學位的2019屆普通全日制研究生。
第四類:福建省外“雙一流”(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985”高校2019屆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
第五類:部屬重點師范大學2019屆普通全日制師范本科畢業(yè)生。
(二)招聘學科崗位及條件要求
招聘學科崗位總計劃數及學歷、學位、專業(yè)、年齡資歷等方面的條件要求詳見本公告附表《2018年10月倉山區(qū)教育局組織赴省外高校招聘崗位需求情況表》。各場次招聘崗位計劃數以招聘會現場招聘學校公布的為準。應聘人員須按崗位條件要求提交身份證、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加蓋院系及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公章)、就業(yè)協(xié)議書(完整份數),部屬重點師范大學福建省生源的2019屆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費師范生還須隨帶高校入學時與福建省教育廳簽訂的培養(yǎng)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上述材料均應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yè)生現在學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報到證,普通話證書等允許于2019年8月16日前取得。
四、招聘辦法
1、對第一、二類招聘對象采取直接面試考核辦法擇優(yōu)聘用。
2、對第三類招聘對象采取面試考核辦法。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個別急缺專業(yè)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比例未達3:1的經報市人社局核準后予以適當放寬比例要求。參加面試人員及面試考核時間、地點等由用人學校負責確定通知。面試內容包括片斷教學、回答專家提問。面試教材為相應學段學科教材。面試合格成績定為60分(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3位),未達合格成績的不予聘用。按面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確定擬聘用人選時出現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因故自行放棄擬聘用資格的,按面試考核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第一場招聘會遞補截至10月13日上午11:30;第二場招聘會遞補截至10月15日上午11:30;第三場招聘會遞補截至10月17日下午18:00)。
3、對第四、五類招聘對象參加考核的崗位,采取筆、面試辦法。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個別急缺專業(yè)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比例未達3:1的經報市人社局核準后予以適當放寬比例要求。參加考試人員及考試時間、地點等由用人學校負責確定通知。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含時事政治、師德規(guī)范、教育法規(guī)、教師工作、學生管理等)。面試參照第三類招聘對象面試考核辦法進行。按筆試、面試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各占50%合成的聘用成績(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擇優(yōu)聘用。聘用合格成績定為60分,未達聘用合格成績的不予聘用。確定擬聘用人選時出現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若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采用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因故自行放棄擬聘用資格的,按聘用合格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第一場招聘會遞補截至10月13日上午11:30;第二場招聘會遞補截至10月15日上午11:30;第三場招聘會遞補截至10月17日下午18:00)。
4、本次招聘擬聘用人員名單于10月19日起通過倉山區(qū)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辦理后續(xù)相關聘用手續(xù)。
5、本次招聘擬聘用人員均須參加由倉山區(qū)教育局組織的體檢(按福建省教育廳制定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崗前培訓。有關體檢、崗前培訓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由倉山區(qū)教育局通過倉山區(qū)政府網另行通知。
6、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2)報到(2019年8月16日)時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或相關證件審核不合格的;(3)體檢、崗前培訓不合格的;(4)審檔不合格的。
五、其它
福州市屬學校及倉山區(qū)、臺江區(qū)、晉安區(qū)、馬尾區(qū)、閩侯縣學校只能報考其中一個崗位,不得兼報。
附件下載>>>
2018年倉山區(qū)教育局組織赴省外高校招聘崗位需求情況表.xls
倉山區(qū)教育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