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州教師招聘福建師范大學招聘輔導員公告【20人】
因工作需要,2019年我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20名,F(xiàn)將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熱愛并愿意長期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崗位服從學校安排;鑒于輔導員工作的特殊性和連續(xù)性,聘用后至少在輔導員崗位上工作滿4年,要求入住學生公寓。
3.身心健康,體檢符合福建省現(xiàn)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4.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5.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一學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指校、院學生會或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校、院團委副書記或團總支書記,校、院團委或?qū)W生會或研究生會副部長及以上,校、院學生社團聯(lián)合會主席、副主席,校院學生自律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學生藝術團團長、副團長,正副班長、正副團支部書記,正副學生黨支部書記,校易班學生工作站站長、副站長、部長,校電臺臺長,校報記者團團長,校級團學組織主要刊物主編及以上職務,研究生期間擔任班委)。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不作學生干部經(jīng)歷要求。
6.報考者應為取得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全日制畢業(yè)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附件)
三、信息發(fā)布
經(jīng)上級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本招聘方案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http://rst.fujian.gov.cn/)和福建師范大學人才招聘信息平臺(zp.fjnu.edu.cn)等網(wǎng)站公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1日16:00點。繳費時間: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1月14日上午12:00點。
2.報名繳費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者登錄福建師范大學人才招聘信息平臺(zp.fjnu.edu.cn),按系統(tǒng)要求填寫《福建師范大學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點擊“提交”按鈕(一經(jīng)提交,不得更改;未點擊“提交”和繳費的不予初審),并通過微信搜索公眾號“中國建設銀行”繳納報名費用80元。報名時應明確具體崗位,每人限報1個崗位。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要求報名,并對網(wǎng)上提交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不得以虛假資料惡意報考。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jīng)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通訊通暢。
3.資格初審。學校對完成網(wǎng)上報名并繳納報名費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即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將在福建師范大學人才招聘信息平臺公布。資格初審未通過的,網(wǎng)絡銀行將原通道退還報名費;資格初審通過但未參加考試的,不退報名費。
4.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者在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公布后,登陸福建師范大學人才招聘信息平臺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和資格復核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內(nèi)容為綜合基礎知識,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崗位實際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fā)[2006]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19年1月19日(星期六)9:00-11:00;
筆試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qū)(詳見準考證);
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二代身份證、準考證。
3.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4.資格審核。面試前,學校依照發(fā)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據(jù)公布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復核(考生的資格條件以資格復核為準,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核實,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考生應如實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①《報名登記表》(需考生本人簽字)。
②準考證。
③二代身份證。
④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
⑤擔任一學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證明。
⑥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2019屆畢業(yè)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畢業(yè)成績表,并應書面承諾學歷學位證書真實有效性)。
⑦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jīng)我校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未能如實和按時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參加面試。
5、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面試合格線為70分。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nèi)圆⒘械,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P>
6、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以及所有報名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關注福建師范大學人才招聘信息平臺。
六、考核和體檢
1.從面試上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根據(jù)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人選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和一寸照片(1張),根據(jù)我校要求到指定醫(yī)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2018年修訂)》體檢。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福建師范大學人才招聘信息平臺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如擬聘用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辦理聘用手續(xù),學校將取消擬聘用人選的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納入學校事業(yè)編制,享受學校同類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具體聘用崗位由學校根據(jù)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統(tǒng)籌研究確定。
3.試用期。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從報到之日起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項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通過任何關系干預、影響公開招聘工作。違者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2.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應聘者考試和聘用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責任。
3.應聘者參加考試往返交通費及食宿等費用自理。
4.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將在福建師范大學人才招聘信息平臺公布,請及時瀏覽,未盡事宜由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5.校紀委、監(jiān)察處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1-22867115。
6.聯(lián)系人:傅老師、楊老師,聯(lián)系電話:0591-22867359(校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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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