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張家港市公開招聘備案制教師簡章
為適應我市幼教、職教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積極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滿足公辦幼兒園、職業(yè)學校教育教學發(fā)展需求,根據(jù)《張家港市備案制教師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經研究,2019年張家港市教育系統(tǒng)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職業(yè)學校備案制教師116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報考條件和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或已經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成績合格(報考職教專業(yè)類暫無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須在錄用后三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二)報考人員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以本科學歷報考的人員須具有相應學位。
(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2月15日至2001年2月15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2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3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研究生學歷及學位的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以本科學歷(須有學士學位)報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yè)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以本科學歷(須有學士學位)、大專學歷報考的社會人員限張家港市生源地或張家港市戶籍。
已經在張家港市公辦中小學幼兒園代課,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報考備案制教師崗位,戶籍不限(須在2018年9月份代課教師名冊內)。
2018年1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按2019屆應屆畢業(yè)生的資格條件報名。其他歸國留學人員按社會人員資格條件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錄用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
(五)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要求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報考人員須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xiàn)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七)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條件的報名者(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可憑配偶或父母張家港市戶籍報考。
(八)招聘崗位其他要求中“具有2年及以上教育相關工作經歷”,是指截止2019年2月15日前,在中小學(含職業(yè)學校、技工學校)、幼兒園、教育行政部門及其直屬單位具有2年及以上累計工作經歷(須提供合同、社保等相關證明材料)。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
詳見附件《2019年張家港市招聘備案制教師崗位簡介表》。
四、報名辦法
(一)報考要求
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類別,并限報一個職位代碼。
(二)報名方式
報考者于2019年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到張家港市梁豐初級中學(張家港市楊舍鎮(zhèn)永安路1號)報名。報考者必須按招聘職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持身份證、學生證、戶口簿、所在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空白)、成績單、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2寸證件照1張(背面寫上本人姓名)。無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須現(xiàn)場簽訂“限期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承諾書”(2019年7月10日之前須獲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2.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本科及以上學歷還須提供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勞動合同(與現(xiàn)用人單位簽訂)、市人社局出具的報名前一個月的社會保險繳費單、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和資格證書、2寸證件照1張(背面寫上本人姓名)。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勞動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報名時須現(xiàn)場簽訂“與其他單位無勞動爭議承諾書”、無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須現(xiàn)場簽訂“限期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承諾書”(2019年7月10日之前須獲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3.留學歸國人員、赴港澳臺陸生還應出示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4.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書、在張家港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張家港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示軍隊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復印件各1份,在報名時現(xiàn)場驗證,復印件由張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三)其他
筆試開考比例為2: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崗位(按原報名程序進行),補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五、第一輪考試(筆試及技能加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
2019年3月9日上午,張家港市梁豐初級中學,具體筆試科目及時間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
(1)本學科專業(yè)知識;
(2)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基礎知識。
3.筆試總分
筆試總分為100分,本學科專業(yè)知識占70%,教育理論占30%。筆試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四舍五入。筆試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時,以該平均分作為合格分數(shù)線(但不得低于50分)。
4.其他
不指定考試用書,不提供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技能加試
1.加試項目
(1)幼教
項目一:自彈自唱。指定曲目,邊唱邊用鋼琴(電子琴)原調伴奏,曲目考試時公布,熟悉曲目時間為5分鐘。
項目二:兒童舞。指定舞曲,即興編排,曲長約為3分鐘,舞曲考試時公布,準備時間為15分鐘。
項目三:兒童畫。指定主題,自備蠟筆、勾線筆等繪畫工具,作畫時間30分鐘。
(2)職教專業(yè)類
①機械:數(shù)控技術
②電工電子:PLC編程
③電氣:電子電路裝調與應用及微型處理器控制
④服裝:服裝結構與工藝(零部件制作)
⑤計算機:計算機組裝與服務器配置
2.加試時間及地點
(1)2019年3月9日上午筆試之后,即進行幼教兒童畫技能加試。
(2)職教專業(yè)技能加試時間為2019年3月9日下午。
幼教其他技能加試時間為2019年3月10日,具體安排于3月9日另行通知。
(3)技能加試地點:幼教在張家港市梁豐初級中學、職教在張家港中等專業(yè)學校(張家港市沙洲西路109號)。
3.技能加試總分:100分。技能加試成績取各加試項目分數(shù)的平均分,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四舍五入。技能加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4.其他:技能加試成績(除幼教項目三外)當場公布。
(三)成績計算
凡有加試項目的,按筆試分數(shù)60%和技能加試分數(shù)40%計算第一輪考試成績。
(四)成績查詢
成績于3月上旬在張家港教育信息網上公布。因放棄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第一輪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六、第二輪考試(面試)
在第一輪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j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形式:微型課。準備時間30分鐘,上課時間10分鐘。根據(jù)指定內容,模擬真實課堂上短課(學生由評委扮演,考生可設置提問,但評委不答問)。
(三)微型課內容:由評委選定教材,統(tǒng)一內容。
(四)面試總分:100分。設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其他:根據(jù)兩輪考試成績,按第一輪考試成績40%、第二輪考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以上成績均精確到兩位小數(shù)。總成績當天在張家港教育信息網上公布,并告知體檢、政審等事項。
七、關于考試費用
根據(jù)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fā)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guī)定,此次公開招聘考試費用包括筆試費100元/人和面試費100元/人兩項。
八、體檢和考察(政審)
1.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擬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分高者;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試分高者;再相同則加試。)
2.體檢工作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合格者,統(tǒng)一進行政審。因體檢、政審不合格等出現(xiàn)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代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錄用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教育信息網公示7天。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方式,一經查實的,取消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經公示無異議,報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辦理錄用手續(xù)。
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發(fā)放《錄用通知書》。其中,2019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領取《錄用通知書》。被錄用人員憑《通知書》到所在院校(單位)辦理人事關系的派遣(轉移)手續(xù)。報考者一旦被錄用,須按《通知書》規(guī)定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
本次招聘的教師按《張家港市備案制教師管理實施意見(試行)》進行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參加企業(yè)社會保險。在職期間薪資報酬、住房公積金等參照事業(yè)同類在編人員執(zhí)行。
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為張家港市備案制教師;考核不合格的,經批準取消錄用資格。凡沒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新錄用職教專業(yè)學科人員須簽訂三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承諾協(xié)議,并在聘用合同書中約定,凡三年內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十、紀律和監(jiān)督
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對招聘過程中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一、本《簡章》由張家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8155292、0512—58222470。
張家港市教育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