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滄州市第一中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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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fā)〔2011〕9號)和《滄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滄人社字〔2011〕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2019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經(jīng)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現(xiàn)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根?jù)招聘計劃,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對象、招聘數(shù)量、崗位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2019屆及以前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所有崗位應聘人員必須具有就業(yè)報到證(國外留學人員需經(jīng)認證)。戶籍不限。
(二)招聘數(shù)量、崗位:
根據(jù)上級批準的招聘工作人員計劃,此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具體招聘人數(shù)和崗位條件詳見《滄州市第一中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級部職員和信息技術教師的年齡需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其它崗位要求18周歲以上、40周歲及以下(1978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國外留學人員需經(jīng)認證)、學位、專業(yè)等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失信被執(zhí)行人;
4.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nèi)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6.全日制普通類非應屆畢業(yè)的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7.法律、法規(guī)、政策文件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guī)定。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元旦當天不報名)。
2、報名地點
地點:滄州市第一中學行政樓六樓會議室
咨詢電話:0317——2130705
3、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需下載并填寫《滄州市第一中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附件2)一式兩份,并帶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由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4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報名地點報名。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資格審查
由滄州市第一中學招聘小組工作人員依據(jù)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5、準考證發(fā)放
報名合格人員在滄州市第一中學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要求報考人員本人持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需他人代領的必須出示報考人員和代領人身份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棄考。
6、考試比例
崗位報考人數(shù)與該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對于緊缺專業(yè)崗位,經(jīng)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可適當放寬,但必須形成有效競爭。
(二)考試
1、形式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