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湖州職業(yè)技術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公告【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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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學校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湖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是一所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高職院校。學校位于歷史悠久、山水清遠、交通便捷的浙江省湖州市。湖州東鄰上海、南靠杭州、北接南京,與蘇州、無錫隔太湖相望,是太湖周圍唯一因湖得名的城市,是長江三角洲地區(qū)重要的對外開放城市。湖州高鐵貫通,區(qū)位優(yōu)勢明顯,形成了滬寧杭區(qū)域1至2小時交通圈,到北京亦只需4.5小時。
學校占地601畝,建筑面積24.5萬平方米,校園建設具有典型的江南地域特色和人文氣息。學校下設建筑工程學院、機電與汽車工程學院、物流與信息工程學院、商貿與經濟管理學院、旅游與公共管理學院、藝術設計學院、繼續(xù)教育學院等7個二級學院,全日制在校學生1萬人。現有教職工581人,其中高級職稱145人,碩博士教師385人,有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教學團隊3個、省151人才5人、省教學名師3人、省級專業(yè)帶頭人22人。學校先后被評為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yǎng)工作優(yōu)秀學校、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先進集體、浙江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浙江省平安校園、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創(chuàng)業(yè)學院、浙江省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
二、引進范圍與對象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yè)生、具有高級職稱者。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12月1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12月10日后出生)(業(yè)績突出者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具有高級職稱者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3年12月10日后出生)。其中碩士研究生優(yōu)先考慮具有3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人員。
(二)本科學歷為定向培養(yǎng)生、委托培養(yǎng)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的畢業(yè)生不列入引進范圍。
三、引進計劃
本次招聘共引進高層次人才43人。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
四、引進資格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二)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三)應屆畢業(yè)生和留學歸國人員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本碩學歷均為國(境)外高校的,本碩學制合計不少于五年。
(四)具備引進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yè);學科專業(yè)根據此次引進崗位特點并結合教育部學科目錄設置進行審定,涉及相近、相關專業(yè),按適崗優(yōu)先、適當從寬的原則把握,并以學校認定意見為準。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事業(yè)心、責任感強。
(六)符合引進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引進程序和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倪x人標準。
(一)報名
1.本次人才引進計劃自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我校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適時組織考試、考核,直至相應崗位落實聘用。
2.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登陸湖州職業(yè)技術學院人才招聘系統(tǒng)(http://job.hzvtc.net.cn/recruit/)完成注冊,選擇崗位進行報名。
3.報名注意事項:注冊時填寫個人基本情況、上傳電子簡歷和附件。簡歷內容包括:個人教育經歷、工作或學習經歷、學生干部經歷、各項榮譽、獎勵、科研情況等,簡歷名稱統(tǒng)一命名為“姓名+應聘崗位+專業(yè)+畢業(yè)院!;附件包括:高中后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崗位條件相關的資格證書、黨員證明、獲獎證明等,以PDF格式上傳;若未按以上規(guī)定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及上傳資料,影響報考資格的,后果自負。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招聘系統(tǒng),查看進度。
(二)資格審查
1.初審:學校將根據應聘人員報考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應聘員可憑注冊賬戶登錄網絡應聘平臺系統(tǒng)查看初審結果。
2.現場資格復審:在考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崗位條件相關的資格證書、黨員證明、獲獎證明原件及裝訂成冊的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無法提供,由本人出具書面證明)。涉及工作經歷的以勞動合同為準,工作年限截止2019年12月10日。
3.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應聘資格。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應聘資格。
4.各崗位引進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復審人數達到1:3比例開考,未達此比例的崗位,核減相應引進人數或不予開考。本次引進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級職稱等報名人員且符合條件的崗位不受此限。
(三)考試
考試采取試講(或試講+專業(yè)技能測試)+面試的辦法進行。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學能力、專業(yè)知識水平、專業(yè)能力等方面;專業(yè)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實際專業(yè)技能和操作水平;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思政政治素質、能力水平、崗位的匹配性及其他綜合素質等方面。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