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蘇州教師招聘 張家港市教育局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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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張家港市教育局2020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工作安排,現就現場確認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場確認對象:2020年7月1日至8月20日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提交認定申請,且認定機構為張家港市教育局的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申請人。
二、現場確認時間:第一批次(8月23日—27日),第一批次(9月17—19日),時間均為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三、現場確認地點:
第一批次:東渡實驗學校中會議室(老宅路與暨陽東路交叉口)
第二批次:教育局一樓行政服務大廳(老宅路8號)(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張家港市范圍內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項)。(原件和復印件)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當地居住證;
3.在我市高校就讀學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2020屆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作為應屆畢業(yè)生身份證明;
4.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當地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通過的可不提交。在港澳臺地區(qū)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需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tǒng)”(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下載打印,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通過的不需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如畢業(yè)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另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yè)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yè)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yè)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加蓋畢業(yè)學校教務、檔案或發(fā)展規(guī)劃部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