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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師資結構,推動海滄教育科學發(fā)展,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0〕1號)、《中共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廈委發(fā)〔2019〕3號)、《廈門市教育局中共廈門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廈門市財政局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廈教人〔2018〕1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海滄區(qū)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相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中學教師21個,小學教師42個,共63個崗位。
具體崗位見附件1《2021年廈門市海滄區(qū)專場公開招聘教師需求表》。
二、招聘對象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指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教師:
(一)縣(區(qū))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專家型教師(以上兩項含培養(yǎng)對象)、教壇新秀、教學能手、教學名師、拔尖人才;
(二)現于廈門市中小學、職業(yè)學校從事教學工作,具備一年及以上中層(含副職),正、副職教研組長、年段長、少總任職工作經歷的;或技能學科教師(體育、音樂、舞蹈、信息)直接指導學生(第一指導教師)參加縣(區(qū))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屬教育教學研究部門舉辦的競賽獲縣(區(qū))級競賽二等獎(或第二名)或市級競賽三等獎(或第三名)及以上的;或具備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經歷的。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二)崗位條件
1.報考小學崗位的須具備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普通中學崗位的須具備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所報考學科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須在2020年12月28日(含12月28日)報名前取得;
3.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1974年12月28日(不含)之后出生);
4.戶籍不限。
(三)不得報名情形
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應屆畢業(yè)生及非應屆學生;
(2)本市在編教師;
(3)現役軍人;
(4)考錄(不含轉任)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不滿2年以及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6)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內工作人員及廈門英才學校教師應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確有實際困難的,經區(qū)教育局同意,可在體檢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聘用全過程,一經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2日8:00(系統(tǒng)開啟)--2020年12月28日12:00(系統(tǒng)關閉),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網址
報考者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haicang.gov.cn,2021年廈門市海滄區(qū)專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入口)填報崗位。
由于本次教師招聘筆試時間統(tǒng)一在1月9日,每位報考者限選報一個區(qū),網上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或撤銷所報崗位。
3.咨詢電話
0592-6053660
(咨詢時段為法定上班時間,8:00-12:00,14:30-17:30)
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須認真閱讀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對象和招聘條件,確認符合資格方可報名。本人應對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確性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區(qū)教育局組織對報考者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初審。
初審時間為2020年12月22日—12月28日(法定上班時間8:00-12:00,14:30-17:30,最后截止為28日下午17:30)。
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可于報名期間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12月28日下午17:30前通過報名系統(tǒng)進行申訴,逾期未申訴者視為無異議。
準考證打。和ㄟ^網上初審者方可打印準考證。考生本人應于2021年1月6日上午9:00起自行登陸報名系統(tǒng)查詢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作為考生進入考點的憑證。
(三)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
資格初審后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普通中學、小學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相加,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
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加試一場課堂教學測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筆試
(1)筆試形式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測試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不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2)筆試時間
2021年1月9日上午8:30-10:30
參加筆試人員應于當天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至考點報到。開考30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3)筆試地點
廈門市海滄區(qū),具體詳見準考證。
2.面試
(1)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確定
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不足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在海滄區(qū)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面試人選均須參加現場審核,通過資格復審后才可參加面試。
(2)面試形式
面試以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形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聘人數1:1或低于1:1比例參加面試的,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試由區(qū)教育局組織。面試初定于2021年1月23日,
具體方案、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
區(qū)教育局組織對擬進入面試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資格復審時間初定于2021年1月16日、17日,具體人選、時間、地點等屆時詳見海滄區(qū)人民政府網站。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裝訂成冊:
1.報名表(一式兩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證
3.戶口本(首頁與個人頁)
4.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或文件
5.教師資格證書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報考語文學科崗位應持有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報考其他學科崗位應持有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7.學歷、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者,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加蓋原件復印件印章的學歷認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8.符合本簡章“招聘對象”任一條件相應的證明材料:
(1)按條件(一)報考的,提供相應的榮譽證書、獲獎證書;
(2)按條件(二)報考的,“現于廈門市中小學職業(yè)學校從事教學工作”條件應提供現單位的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證(或工資發(fā)放表等有效憑證)、聘用(勞動)合同、在職證明(附件2:在職證明模板);“具備一年及以上中層(含副職),正、副職教研組長、年段長、少總任職工作經歷的”、“或具備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經歷的”條件需提供相應工作期間的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證(或工資發(fā)放表等有效憑證)、聘用(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出具的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崗位的工作情況證明(附件3:工作經歷證明模板),工作經歷年限可以合并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