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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鄂人〔2003〕16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fā)〔2016〕23號)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guī)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緊缺學科教師75名,其中:高中教師16名、初中教師30名、小學教師29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專項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蘄春縣2021年公開招聘緊缺學科教師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縣教育系統在職在編人員;
4、現役軍人;
5、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6日9:00至1月12日17:00。報名窗口于17:00準時關閉。報名鏈接(或由二維碼報名入口進入):http://219.138.138.146:7009
2、報名途徑:網上報名。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包括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考試報名入口進行。
3、報名要求:
(1)每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請仔細閱讀《公告》、《崗位表》等內容,熟悉相關要求,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考慮,慎重填報,嚴肅對待。
(2)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要對照《崗位表》中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huán)節(jié)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3)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及事業(yè)單位(除縣教育系統)工作人員報考的,報考前應征得單位同意,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
(4)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務必真實準確,電話號碼請不要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二)資格審查。2021年1月6日9:00至1月13日17:00,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
1、年齡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如崗位年齡要求為40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7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關于學歷、學位。獲取學歷學位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應聘人員應符合所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要求。《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社會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如,某一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均可報考;如要求“僅限本科”,具有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人員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應聘人員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的,不能以較低學歷報考。
3、關于崗位所需專業(yè)。各崗位所需專業(yè)詳見《崗位表》。專業(yè)名稱參考教育部?、本科、研究生專業(yè)目錄進行擬定(附件3)。對部分教育部專業(yè)目錄中沒有收錄的專業(yè),與崗位專業(yè)要求緊密相關的,用人單位同意,可以報考。
4、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7部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yè)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0〕24號)要求,本次招聘《崗位表》有關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或相關準入類職業(yè)資格條件,不作為相關高校畢業(yè)生報考的限制性條件。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準入類職業(yè)資格,高校畢業(yè)生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被聘用從事相關工作的,事業(yè)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yè)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guī)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yè)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yè)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繳費確認。2021年1月6日9:00至1月13日24:00,報考人員繳費確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城鄉(xiāng)低保對象和城鄉(xiāng)特困救助供養(yǎng)對象,先在網上報名繳費,然后在筆試考點現場退費。
(四)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具體時間另見公告。屆時繳費確認人員可自行登錄蘄春縣人民政府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建議打印3份備用)。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713-7225658。
三、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分為教育教學專業(yè)知識和綜合知識兩科,均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教育教學專業(yè)知識》占筆試成績的70%,《綜合知識》占筆試成績的30%。
2.教育教學專業(yè)知識科目分學段、分學科命題,根據教學需要和招聘條件,以學科專業(yè)知識為主要內容。
3.綜合知識科目涵蓋政治、經濟、法律、科技、歷史、時事、英語、計算機等方面的知識,同時考察考生的觀察分析、邏輯思維、語言理解、綜合協調、競爭發(fā)展能力和心理素質。綜合知識科目不分學段學科,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試卷。
筆試均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筆試時間和考試地點
筆試時間:另行公告。
筆試地點:具體見筆試準考證。
5、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