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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滿足我區(qū)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求,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泰州市姜堰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5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泰州市姜堰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備良好的品行,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規(guī)范意識;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4日至2003年1月18日期間出生);
5.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須于報名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非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2.報考者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具有普通高校學歷、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黨校序列學歷人員,可以報考;由國家(。┙逃姓块T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y(tǒng)一招生考試,按規(guī)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可以報考;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經教育部學歷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核驗),可以報考。
3.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報考人員,其第二學位證書(須全日制)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可以第二學位的專業(yè)報考相應專業(yè)要求的崗位。
4.取得與招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5.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yè)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yè)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1年畢業(yè)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可按應屆畢業(yè)生報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或社會人員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yè)生報名,其他情形按社會人員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含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畢業(yè)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yè)生;
(2)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1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guī)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4)泰州市姜堰區(qū)在編教師,泰州市范圍內其他地區(qū)試用期內及首個聘期內在編在崗教師。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姜堰區(qū)教育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公開選崗、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九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辦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項
泰州市姜堰區(qū)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市姜堰區(qū)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崗位等內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資料上傳、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報名資料、照片上傳時間:
2021年1月14日09:00至1月18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1年1月14日09:00至1月19日16:0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1年1月14日09:00至1月20日16: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1年1月14日09:00至1月21日18:00。
繳費確認時間:
2021年1月14日09:00至1月22日12: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泰州市姜堰區(qū)教育局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23-88088506、88088503。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須使用微信繳納報名費,報名費為100元/人。
報名網址: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泰州市姜堰區(qū)教育局負責。報名期間,泰州市姜堰區(qū)教育局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須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審核單位應及時下載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供面試前資格復審使用。
3.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電子報名材料要求、繳費辦法、聯系電話等)均在報名網站公布,供報考人員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可向泰州市姜堰區(qū)教育局電話咨詢(聯系電話:0523-88088506、88088503)。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以及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以下報名材料(格式為jpg,單張掃描件大小不超過1MB,電子照片另作說明):
①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寬240像素)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上傳: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加蓋學校學工處或教務處公章);
④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如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名還須上傳: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或檔案托管和未就業(yè)的證明)、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⑤2021年畢業(yè)并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名還須上傳: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科階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檔案托管和未就業(yè)的證明;
⑥其他報考人員須上傳: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其他相應證明材料;
⑦非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其他證明材料。
⑧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上傳: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泰州市姜堰區(qū)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報名結束后,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計劃,由泰州市姜堰區(qū)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泰州市姜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上級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研究確定。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計劃情況在指定網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重新登錄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1月24日09∶00-12∶00。
(6)未進行繳費或繳費未成功的報考人員,視為報名未通過。
(7)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費用。具體辦法為:報名時,先行網上支付;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后,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泰州市姜堰區(qū)教育局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4.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請報考人員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均需要用到)。
時間:2021年1月28日—1月29日
網址: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泰州市姜堰區(qū)教育局人事科(0523-88088506、88088503)聯系。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卷面滿分為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筆試內容為所報考崗位專業(yè)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和復習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筆試時間:2021年1月30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筆試期間疫情防控要求詳見《泰州市姜堰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附件2)。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形式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合格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上公布。成績公布后,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接受資格復審或遞補的通知,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