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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我旗2021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民族語言授課學!墩Z文》、《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以下簡稱“三科”)教師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經旗委、旗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通過公開考試方式招聘15名教師。
一、招聘數量及崗位
語文教師8名(小學6名、初中2名),道德與法治教師5名(小學3名、初中2名),歷史教師2名。
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為人民服務精神。
2.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蒙漢兼通,且能夠熟練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從事“三科”教學,掌握和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招聘崗位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4.《語文》教師崗位要求具備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道德與法治》、《歷史》教師崗位要求具備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其中,民族語言授課畢業(yè)生須具備三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應聘人員須在報名開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否則不得報考。
(二)具體條件
1.考生年齡須18至35周歲(出生日期:2003年1月1日至1986年1月1日)之間。
2.學歷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的應往屆畢業(yè)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師范類院校畢業(yè)生,國家6所部屬師范類院校和原985、211綜合類大學本科畢業(yè)生,通過資格審查合格后,可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高于同學科面試人員平均成績的,進入政審體檢環(huán)節(jié)。
3.2021年全日制院校的應屆畢業(yè)生,持學校畢業(yè)證明可參加報名,正式上崗前需提供學籍檔案及畢業(yè)證,上崗1年之內提供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4.往屆畢業(yè)生必須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5.杭錦旗戶籍遷入時間截止2021年1月1日前。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組織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直系親屬有參加邪教活動的。
4.公開考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
5.曾在我旗報名參加考試,報名后無故不參加筆試考試、筆試入圍無故不參加面試、面試合格后無故不參加體檢和政審、無故不到崗試用或服務期未滿辭職調動的。
6.失信人員子女。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組織實施
1.報名
(1)報考者于2021年2月3日8∶30至2月18日17∶30期間登陸杭錦之窗官方網站和杭錦旗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閱讀招聘公告,下載電子版報名登記表。(報考者要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時所提供證件必須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一致;報考者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否則如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考者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大專、本科或研究生期間的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yè)的學習經歷和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主要任務等工作經歷。)
(2)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發(fā)送郵箱:1632240153@qq.com
A.提交下載的電子版報名表;
B.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命名方式:報考科目+姓名;
C.往屆生需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普通話證、教師資格證PDF格式彩色掃描件1份;在反復核對所填信息準確無誤后發(fā)送至指定郵箱,如有偽造信息者取消錄取資格。
D.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2月18日。
(3)同一崗位計劃數與考試人數比例。本次招聘達到1:3方可開考,如報名或實際參加考試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調整開考比例,并向考生事前反饋。
2.資格審查
對報考者上傳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合格后由工作人員回復并告知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和地點。
3.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計算。
(1)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理論,學科專業(yè)知識占80%,教育理論占20%。
(2)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進行,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4)政策性加分。
A.在杭錦旗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自治區(qū)“項目人員”、杭錦旗招募服務滿3年及以上公益性崗位人員加1.5分。
B.民政、人社、殘聯等部門認定的烈士子女、因公死亡人員家庭大學生加1.5分。
C.在杭錦旗各中小學、幼兒園(同一所學校)聘用滿三年以上且至今在崗的教師加1.5分(須持有旗教體局出具的工作證明)。
D.杭錦旗戶籍報考者加2.5分。
E.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予以照顧。
F.符合上述條件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否則取消加分。提供虛假材料的,今后三年內不得參加我旗組織的各類考試,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滿足多個加分條件者,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5)考生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荚嚱Y束后,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既定比例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
(6)筆試成績公布:登錄杭錦之窗官方網站和杭錦旗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
4.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旗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地點:杭錦旗教體局一樓大廳。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持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旗外戶籍不需要)、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檢索頁),及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參加資格復審!绊椖咳藛T”須提供項目服務期滿證書以及服務項目旗區(qū)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的原件。
(3)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屬于國有企業(yè)職工或行政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或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等真實身份以及提供虛假個人信息,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不再另行公告,請考生保持聯系方式暢通,由于考生聯系方式中斷而造成的考試延誤責任自負。
5.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采取模擬課堂的形式進行,每位應試者試講時間在10分鐘以內,試講內容統(tǒng)一命制,提前60分鐘告知應試者。
(3)考生按統(tǒng)一命題進行備課,備課時間為60分鐘;模擬課堂時間為10分鐘。
(4)因各種原因,參加面試人員比例達不到1:2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調整比例,并事前向考生反饋。對蓄意擾亂考試工作的公職人員移交當地紀委監(jiān)委處理,其他類別人員今后不得參與我旗各類公開考試。
6.公布成績
(1)總成績=筆試成績×50%+政策加分+面試成績×50%,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2)考試總成績通過一定方式進行公布。
7.政審
根據考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確定政審人員,同一崗位進入政審范圍的人員遇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的一并列入。進入政審范圍人員在5日內提交政審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8.體檢
對政審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忌鷳谝(guī)定時限內進行體檢,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9.因無故不參加政審體檢和政審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是否進行遞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公示
對擬聘用教師通過一定形式統(tǒng)一向社會公布,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監(jiān)督電話:旗紀檢監(jiān)察委員會:0477-6622047;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77-6622286。
五、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及福利待遇參照事業(yè)單位內同類崗位標準執(zhí)行。
(二)凡出現違反《承諾書》中所承諾事項行為的,一律按事前約定從嚴處理。
(三)在正式上崗前統(tǒng)一安排崗前培訓。
(四)分配到崗后,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待遇比照同類事業(yè)單位試用期人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試用期滿后,由旗人社局會同旗教體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照我旗事業(yè)單位內同類崗位標準執(zhí)行。在合同期內,不準脫產考研、不準離開服務崗位,否則終止合同,按照合同約定至少在5年之內不予辦理人事檔案轉遞手續(xù),并追究違約責任;考核不合格的,終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