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師溫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師網收到舉報,有詐騙分子發(fā)布虛假信息,進行騙取報名費,如信息中涉及報名收費,請各位老師謹慎鑒別,確認無誤后再繳費報名,以免上當受騙,一般教育局組織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費用,學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歡迎加入常州教師招聘群;707515387,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精神,按照江蘇省教育廳的統(tǒng)一布署和要求,現(xiàn)將常州國家高新區(qū)(新北區(qū))教育局2021年依法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常州國家高新區(qū)(新北區(qū))教育局負責本區(qū)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
二、認定時間安排
2021年我區(qū)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兩批次進行。
上半年批次。網報時間:4月12日至6月21日(6月1-6日系統(tǒng)維護,暫停報名);現(xiàn)場確認時間:6月21日至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體檢時間:6月29日至6月30日(體檢詳情請見附件),請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體檢。
下半年批次。網報時間:8月23日至9月6日;現(xiàn)場確認時間:9月6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現(xiàn)場確認結束后,另行發(fā)布體檢公告(詳情請見常州國家高新區(qū)(新北區(qū))教育局http://www.pub.xbedu.net/)。
已經參加2021年上半年常州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的人員,憑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體檢合格證明,可免予重復體檢。具體事宜可向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咨詢。
請申請人根據自身符合的批次,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完善個人信息,并在以上規(guī)定的網報時間段內登陸報名(網報詳情請見附件)。網上報名結束后,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確認,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F(xiàn)場確認地點:常州市高新區(qū)(新北區(qū))行政服務中心三樓11、12、13號窗口(新北區(qū)珠江路128號,公交19路、B13路可到達)。
2021年常州市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信息詳見附件。
三、報名條件
(一)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人員,屬于我區(qū)認定受理范圍:
1.具有新北區(qū)戶籍;
2.在新北區(qū)居住,并持有新北區(qū)有效居住證;
3.在新北區(qū)普通高校(含分校區(qū))全日制就讀,含2021屆常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4.駐我區(qū)部隊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
5.持有常州市公安機關發(fā)放的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或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在我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四)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蛑械葞煼秾W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可于畢業(yè)前的最后一學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上述所有資格種類的學歷要求均為“畢業(yè)”,“結業(yè)證”“肄業(yè)證”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五)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
(六)非師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應取得有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和學段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和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
四、現(xiàn)場確認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項)。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并提交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