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已聘用者,將解除聘用合同。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四、考試
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后報泉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開考。招聘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進入面試。
(一)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形式及內容:面試主要測試應聘對象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采取片段教學、現場問答等方式進行。
1.面試者根據隨機抽取的南安市現行高中相應學科教材內容進行備課(時間為45分鐘);
2.面試者進行片段教學(時間為15分鐘以內);
3.面試者回答指定問題(時間為3分鐘以內)。
(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每位報考人員片段教學和回答問題結束后,由評委打分,每位評委評定的考試成績=片段教學×90%+回答問題成績×10%。評委評出的考試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該平均分即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評委由7人組成。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體檢、考察、聘用。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考試成績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公告的招聘崗位擬招聘名額按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線上的報考人員中,從面試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體檢對象。同一崗位最后一名入圍體檢對象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則加試一場面試,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yī)院由南安市教育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的體檢人選。
4.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南安市教育局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xù)。
5.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南安市教育局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涉及選崗的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面試成績相同的,則加試一場面試,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按規(guī)定予以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七、其它事項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泉州市教育局網站、泉州市人社局網站和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后續(xù)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南安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發(fā)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按照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應下載打印《報考人員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見附件4,以下簡稱《承諾書》),并如實填寫。參加考試、資格審查、體檢等環(huán)節(jié)需現場查驗報考人員的動態(tài)“八閩健康碼”(通過“閩政通APP”L4級的身份認證(人臉識別)),“八閩健康碼”須為綠碼方可參加現場招聘活動。
其中考試當天必須憑身份證、《承諾書》紙質原件并佩戴口罩進入考點。報考人員若存在《承諾書》所列情形的,應攜帶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核酸檢測陰性方可進入報名點。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體溫正常,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期間,若發(fā)熱(體溫≥37.3℃)等身體異常癥狀時,經醫(yī)務專家小組復檢,體溫正常的,可繼續(xù)參加考試;若經復檢仍未恢復正常,則由相關醫(yī)務人員帶到隔離教室,不得參加考試;嚴重者,按規(guī)定送往定點醫(yī)院進行檢查。
(三)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聘用人員,取消享受尚未發(fā)放的引才待遇。
(四)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關系,追回已發(fā)放的引才待遇。
(五)各招聘崗位擬聘用對象未能按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就業(yè)報到證、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等,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安市教育局和南安市委編辦共同組織。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招聘咨詢電話:0595-86367819。
(七)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次考試回避規(guī)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南安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教育局、市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5-86367869、86385345。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 2021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xls
2.2021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