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小學特崗教師
1.《2021年贛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教師招聘資格復審登記表》(見附件1);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全日制統(tǒng)招學歷畢業(yè)生須提供就業(yè)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應屆畢業(yè)生如無畢業(yè)證和就業(yè)報到證,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一式三份]或學校提供的如期畢業(yè)證明材料)。非全日制統(tǒng)招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開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登錄學信檔案——點擊在線驗證報告——查看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申請并打印本人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提供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可提供學籍表復印件(需加蓋有關部門公章,注明與原件相符);
5.招聘崗位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或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符合認定條件、注明層次、學科和教師資格證號”的證明原件(暫未認定的,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普通話證原件、復印件。如參加了教師資格面試暫時無法打印合格證的,則需簽訂在8月底前能夠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承諾書);
6.在我省各級各類中小學任教、具有教師資格的正式在編教師,必須在同一縣域內中小學校任教累計不少于5年(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參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員和特崗教師服務期加上轉為正式編制教師工作時間不少于5年),并提供最后任教中小學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任教年限及同意報考證明。民辦學校聘用的專職教師,須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7.2021年服務期滿三年、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的特崗教師需提供所在學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任教年限及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8.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以上證件和資料提交原件審查時,需準備復印件1份(A4紙復印),并按1—8的順序裝訂。
四、注意事項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帶齊資料按時到場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后產生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現場資格復審期間疫情防控要求
1.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均是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應承擔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的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對隱瞞接觸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執(zhí)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在入口處進行“掃碼”和體溫檢測,體溫正常、“贛通碼”顯示為綠碼的,方可由指定路線進入資格審查。“贛通碼”顯示為黃、紅碼的或來自境外、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的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到測溫點主動接受體溫檢測和提供近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在資格復審(面試)前14天內存在發(fā)熱、呼吸道感染癥狀和有重點地區(qū)、中高風險地區(qū)旅行居住情況的,應在進入資格審查現場前報告。
4.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按規(guī)定戴口罩。等候時,考生需保持間隔為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注:可提前截圖當天“贛通碼”,或在“支付寶”中申領,或在考點現場掃碼)
六、特別聲明
1.我區(qū)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招聘教師面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無任何“內部備考資料”。
2.如有疑問請咨詢贛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教師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797-8375125)。
附件:
1.2021年贛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教師招聘資格復審登記表.docx
贛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教師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