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師溫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師網收到舉報,有詐騙分子發(fā)布虛假信息,進行騙取報名費,如信息中涉及報名收費,請各位老師謹慎鑒別,確認無誤后再繳費報名,以免上當受騙,一般教育局組織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費用,學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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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布拖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緩解布拖縣初、高中教師緊缺問題,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初、高中教師85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信息公布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布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bt.gov.cn/發(fā)布,請考生務必及時查閱相關考核招聘信息和保證電話暢通,因不及時查閱造成損失的,由考生自行負責。(特別提示:請資格審查合格考生加QQ群:576433641相關信息將在群里通知。)
二、考核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考核招聘對象、范圍
招聘對象及范圍詳見《布拖縣2022年公開考核招聘初、高中教師崗位一覽表》。
(二)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服從招考單位工作安排;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報考人員的年齡、資格、條件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31日起計算;
4.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其中報考者持本人有效的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和“專業(yè)條件要求”(指與學歷相對應的專業(yè)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道德敗壞,有偷竊、吸毒等不良行為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或因違反工作紀律被解聘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7.按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免費(公費)師范生;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9.最高學歷為全日制本科的,在本科學習階段科目補考或重修3科及以上(含3科)的。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1)現(xiàn)場報名時間及地點
1.2022年3月21日9:00至16:30云南師范大學招生就業(yè)處;
2.2022年3月23日9:00至16:30楚雄師范學院招生就業(yè)處;
3.2022年3月25日9:00至16:30西昌學院招生就業(yè)處;
4.2022年3月26日至9:00—16:30西昌市星光賓館五樓會議室;
5.2022年3月28日9:00至16:30成都師范學院招生就業(yè)處。
2.報名時需提供材料
考生需提供:
(1)報名表1份(另交2張2寸免冠近照);
(2)加蓋鮮章的大學學籍成績表1份;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和教師資格證的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校出具能按時畢業(yè)的證明和教師資格測試合格證明);
(5)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6)應聘者自薦材料1份;
以上報名材料請按順序裝訂。
3.資格審核
考生在指定點報名后如實填寫《報名表》,經審核合格的當場發(fā)給面試(測試)通知書,面試(測試)時間、地點詳見通知書。
資格審核合格的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須經資格審查、考核政審中的資格審查和聘任時資格確認等環(huán)節(jié),在整個招聘中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二)面試與考核
1.本次聘用以面試(測試)為主(考核領導小組視報名情況研究決定是否增加筆試測試環(huán)節(jié),需進行筆試的,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2:1的比例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2.面試(測試)時間及地點: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憑通知書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測試)。
3.面試順序及時間:通過抽簽的方式確定面試考生的順序,內容由招聘領導小組決定。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4.考生的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三)資格復審
擬聘用人員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將《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個人《學籍檔案》到縣教體科局對所提交材料進行復審。
擬聘用人員未按時提供以上資料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
資格復審結束后,布拖縣考核招聘領導小組根據(jù)招聘名額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費用(含尿毒檢)由考生自行承擔。
2.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同時進行吸食毒品尿液檢驗。
3.體檢時間及地點
體檢由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布拖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組織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4.復檢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人崗相宜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再次進行核對,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因放棄考核和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六、公示
根據(jù)考生的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期間,有不符合擬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以上各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的名額空缺,均不遞補。
六、聘用及待遇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后按國家現(xiàn)行事業(yè)單位工資政策執(zhí)行工資待遇。新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執(zhí)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新聘人員實行聘期管理。服務年限最低為6年(含試用期),期間不得調離聘用單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違約者按聘用合同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七、培訓
根據(jù)省、州有關規(guī)定,新進人員須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崗前培訓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為維護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考核招聘工作在布拖縣委、縣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縣考核招聘領導小組具體實施,縣紀委監(jiān)委對考核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考核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guī)定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本公告由布拖縣人社局、布拖縣教科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18009000929、18228789444
縣教科局13037773317
監(jiān)督電話:縣紀委監(jiān)委(0834)8531143
附表1:《布拖縣2022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報名表》
附表2:《布拖縣2022年公開考核招聘初、高中教師崗位一覽表》
相關事項提示:
1.應聘人員留下的聯(lián)系電話或其它聯(lián)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且隨時保持暢通,若因應聘人員所留聯(lián)系電話或其它聯(lián)系方式無法聯(lián)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疫情防控提示
1.根據(j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調整情況將提前在本公告發(fā)布網站予以發(fā)布,請報考者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2.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全力確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據(jù)當前疫情情況,現(xiàn)就考試期間考生疫情防控事項通知如下:
(1)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縣(市、區(qū))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縣(市、區(qū))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實施居家或集中隔離的來(返)川考生,不得參加本次測試。
(2)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級市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qū)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級市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qū)旅居史的來(返)川考生,需提供3天內2次(間隔24小時,參加首場考試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有本土新冠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省份(自治區(qū)、直轄市)旅居史的來(返)川考生,需提供48小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于考前15天起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
(4)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wèi)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5)每場次測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到達考點。在考點入場檢測處,要提前調出當天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做好入場掃碼和體溫檢測準備,確保入場時間充足、秩序良好。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xiàn)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不再參加此次測試,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診。
(6)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招聘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測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招聘資格。
(7)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筆試考點、參加筆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8)招聘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招聘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忌谡衅高^程中被發(fā)現(xiàn)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y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xù)完成招聘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xù)招聘,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xù)完成招聘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yī)務人員按規(guī)定妥善處置。
(9)考生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招聘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