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縣201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jù)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fā)〔2006〕4號)、州人事局《關于印發(fā)<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州人發(fā)〔2006〕1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轉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廳發(fā)[2011]11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縣201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共129名(具體招聘單位及職位見《黎平縣201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與對象
招考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中師)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yè)生、在職職工及其他人員,戶籍不限。中專(中師)學歷僅限本縣戶籍或生源。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yè)心,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招聘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5年5月2日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8年5月2日以后出生);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以上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3年5月2日以后出生);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文件規(guī)定的體檢合格標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②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③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④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⑤2010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yè)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⑥2008年1月1日以來招考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⑦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二、報名
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報名兩種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登陸黔東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3年5月2日至5月5日9:00至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jù)所報職位要求,填寫《黎平縣201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生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黎平縣201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報名登記表》及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5月8日17:00前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用于資格復審。報名時統(tǒng)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下同)?忌鷳獪蚀_留下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通暢。
2、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3年5月2日9:00至5月6日18:00。
(1)資格初審在州人社局的統(tǒng)一組織下,由黎平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黎平縣招考辦公室”)負責。黎平縣招考辦公室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必須在48小時內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照本《實施方案》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3年5月2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縣招考辦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信息,供現(xiàn)場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huán)節(jié)時使用。
(2)于2013年5月5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在現(xiàn)場報名期間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
3、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3年5月2日9:00至5月5日17:00在“黔東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時統(tǒng)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下同)?忌鷳獪蚀_留下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通暢。
4、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3年5月28日9:00至5月31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http://gzqdn.lss.gov.cn)”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現(xiàn)場報名:
1、時間:2013年5月7日—10日(節(jié)假日不休)。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地點: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會議室。
3、報名要求:
(1)畢業(yè)證(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持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填寫《黎平縣201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生報名登記表》一份,同時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張;
(4)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縣外考生還須持本縣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同意報考證明原件,現(xiàn)仍在服務期內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選聘生須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qū))團委或“引導辦”(“項目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報名。
4、每一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5、報名資格審查
根據(jù)現(xiàn)場報名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由縣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黎平縣招考辦公室”)組織人員按照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其專業(yè)條件,以畢業(yè)證書或就業(yè)推薦表明確其在校學習的專業(yè)為準)進行資格審查。經核準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簽署同意報考意見。
6、報名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100元。
7、參加現(xiàn)場報名的考生,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13年5月30-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領取地點在原報名地點。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違紀違規(guī)、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方式方法
(一)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jù)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招聘職位學歷條件為中專(中師)及以上的,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需達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開考,達不到1:3及以上的,則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2、招聘職位學歷條件為大學專科、大學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辦法確定:
(1)一個職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分值各為100分;
(2)一個職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在1: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面試分值為100分。
(二)筆試內容及時間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分類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
1、筆試時間:2013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2、筆試科目:應聘計生、衛(wèi)生系統(tǒng)專業(yè)技術崗位的考生考試內容為《醫(yī)學基礎知識》;應聘教育系統(tǒng)專業(yè)技術崗位的考生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應聘管理崗位和其他系統(tǒng)專業(yè)技術崗位的考生均參加綜合知識(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能力)考試。
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直接入圍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考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