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結果,提出擬聘名單,經市人社局資格復審合格后,由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八)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株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株洲縣教育信息網等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
(九)錄聘
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發(fā)現(xiàn)并查證核實確有不能錄聘的問題,取消錄聘資格;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填寫《株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擬聘人員花名冊》和《株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錄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按程序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錄聘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錄聘,試用期包括在錄聘合同期限內。錄聘人員必須與縣教育局簽訂自愿到邊遠地區(qū)或山區(qū)學校從教五年的《錄聘協(xié)議書》,服從縣教育局的調劑分配。
五、工作紀律與要求
1、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增強工作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和輿論監(jiān)督。
2、所有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以及出卷、閱卷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招聘政策,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紀律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報考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違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4、公開招聘工作由縣人社局、縣紀委(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3
縣 紀 委 0731-27619161
縣人社局 0731-27560862
附表:
2013年株洲縣引進教育人才計劃表
序號 | 職位名稱 | 招考人數(shù) | 學歷 | 專業(yè) | 年齡 | 其他要求 |
1 | 初中語文 | 7 | 本科 | 漢語言文學 | 30歲以下 | 具有教師資格證,二級乙等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漢語言文學專業(yè)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普通話等級證。市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研究生學歷以上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5年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 |
2 | 初中數(shù)學 | 7 | 本科 | 數(shù)學類 | ||
3 | 初中英語 | 10 | 本科 | 外國語文學(英語) | ||
4 | 初中物理 | 3 | 本科 | 物理學類 | ||
5 | 初中化學 | 2 | 本科 | 化學類 | ||
6 | 初中生物 | 4 | 本科 | 生物科學類 | ||
7 | 初中政治 | 2 | 本科 | 政治學類 | ||
8 | 初中歷史 | 2 | 本科 | 歷史學類 | ||
9 | 初中地理 | 3 | 本科 | 地理科學類 | ||
10 | 初中體育 | 2 | 本科 | 體育學類 | ||
11 | 初中音樂 | 4 | 本科 | 音樂學 | ||
12 | 初中美術 | 2 | 本科 | 美術學 | ||
13 | 初中信息 | 2 | 本科 | 應用電子技術(教育)、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與計算機工程、計算機軟件 | 30歲以下 | 具有教師資格證,二級乙等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漢語言文學專業(yè)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普通話等級證。市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研究生學歷以上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5年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 |
14 | 高中語文 | 1 | 本科 | 漢語言文學 | ||
15 | 高中數(shù)學 | 1 | 本科 | 數(shù)學類 | ||
16 | 高中生物 | 1 | 本科 | 生物科學類 | ||
17 | 高中物理 | 1 | 本科 | 物理科學類 | ||
18 | 高中地理 | 1 | 本科 | 地理科學類 | ||
合計 | 55 |
株洲縣教育局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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